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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政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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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绿色农业发展负面行为清单出台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10-23 09:08:11点击:27
  近日,区农业农村委出台《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绿色农业发展负面行为清单》,对崇明行政区范围内农业种养经营主体明确了10条绿色农业发展负面行为。
  这份“负面行为清单”立足现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标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三五”规划和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充分结合崇明实际,从规划布局、产业规模、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规范等方面,归纳出10条绿色农业发展负面行为,明确绿色农业发展的“底线要求”和“限制规则”。
  负面清单中列举的负面行为包括:在粮食生产功能区、蔬菜生产保护区种植破坏土地储备功能作物的;在基本农田或与道路红线、河道蓝线、城镇规划等相冲突区域进行渔业养殖的;在长江水域辖区内从事生产性捕捞的;引进无检疫合格证明的种子种苗、种畜禽和水产苗种的;新流转和退出的土地土壤及灌溉水质量低于最新版标准等。
  据了解,此次农业负面清单的出台,是崇明生态岛建设和生态农业转型发展的制度创新,负面清单的长效管理将从源头防范和过程监管入手,充分整合政策资源,引导生产者从传统农业向生态农业转型,全力打造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又好又快发展,有效提升崇明农业发展能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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