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税崇发[2020]16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崇明宝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06-09 11:46:13点击:71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崇明宝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区税务局各科室(局)、各税务所,区财政局各科室: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崇明泰和经济开发区,上海崇明开发区办理公司不收任何费用,免地址费,享受园区高额退税政策,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可申请核定征收,同时也享受退税政策!注册,上海核定征收申请,上海崇明宝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获得崇明区2020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崇明区2020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2020年4月30日
附件:
崇明区2020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崇明区2020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序号 单位名称 税务登记号码 申请免税资格期间 备注
1 上海崇明宝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523102300885708599 2020-01-01-2024-12-31 复审
2 上海市崇明瀛洲助老服务社 52310230076448231X 2018-01-01-2022-12-31 复审
3 上海市崇明区反邪教协会 51310230501190922B 2017-01-01-2021-12-31 初审
4 上海崇明蓝色风暴足球俱乐部 52310230MJ5338667Y 2017-01-01-2021-12-31 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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