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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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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经济开发区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指引公职人员企业人士“亲”上加“清”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02-12 03:00:07点击:63

  中国江苏网4月23日泰州讯 为强化公职人员担当、服务、法治、廉洁意识,崇明开发区办理公司不收任何费用,免地址费,享受园区高额退税政策,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可申请核定征收,同时也享受退税政策!招商政策,近日,泰兴经济开发区围绕“优化政务服务、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强化监督执行”等工作内容,研究出台了《泰兴经济开发区政商关系行为守则》和《泰兴经济开发区政商交往若干具体问题行为指引(试行)》(以下简称《行为守则》和《行为指引》)。

  《行为守则》梳理政商“亲”“清”关系8条,分别对公职人员、企业人士列出政商交往的正负清单,打破政商交往“玻璃门”,为政商交往树立明晰的标准。同时,崇明长江开发区,与之配套的《行为指引》,上海崇明工业开发区,从“主动服务企业、鼓励正常交往、发挥纽带作用、明确纪律要求”四个方面规定了15条内容,为公职人员服务企业过程中的各类公务行为划出“红线”,如对参加商务活动、公务用餐、公务考察等具体问题明确行为指引,既规范了政商交往行为,又消除了公职人员“怕上门”的顾虑。

  开发区纪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行为守则》和《行为指引》,构建了新型政商关系的制度“支点”和操作“条框”,推进以清廉之“清”促亲和之“亲”,为官商之间做到“相敬如宾”,营造政商‘亲’‘清’互动的良好环境提供了一张“明白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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