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靖州三中早晚自习收费问题
作者:崇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1-01-07 12:52:38点击:
湖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湘教发[2009]36号)
各市州教育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印发给你们,并就落实事宜提出如下要求:
1、提高认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市级统筹,强化以县为主管理,切实抓紧抓好。
2、制定实施细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依据本规定,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实施细则和奖惩办法。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制定相应的课程管理制度、校历制度、学生作息时间管理制度、课外作业管理制度、考试管理制度、学生均衡编班和教师均衡配置制度、寄宿生管理制度等。教师要在学期初依据课程计划和教学内容制定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各地各校要建立以面向全体学生、以合格率为核心的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和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导向的教育教学评价体系。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属湖南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