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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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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分成收益是否应缴企业所得税?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11-22 16:25:10点击:29

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分成收益是否应缴企业所得税

【回答】

按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原则,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企业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缴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缴企业所得税,因此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分成收益应并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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