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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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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11-01 08:54:29点击:27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6年4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 粤府〔2016〕35号公布)

目 录

第一篇 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 开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局面

第一章 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第一节 “十二五”时期取得了重大成就

第二节 “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发展形势

第二章 “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四节 基本理念

第二篇 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迈上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第一章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 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一节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第二节 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第三节 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第四节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第五节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第六节 构建现代高效金融体系

第七节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第八节 深化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先行先试

第九节 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第二章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 着力构建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第一节 构建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

第二节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第三节 深入实施创新人才战略

第四节 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第五节 着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第三章 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基本建立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新体系

第一节 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第二节 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

第三节 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

第四节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五节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第四章 抢占信息化制高点 建设高水平信息化强省

第一节 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水平

第二节 大力发展“互联网+”

第三节 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

第四节 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第五章 增强发展整体性 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强化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

第二节 巩固提升珠三角城市群核心竞争力

第三节 着力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

第四节 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扶持力度

第五节 积极促进区域融合发展

第六章 推进新型城镇化 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

第一节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第二节 建设和谐宜居城市

第三节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第四节 完善城乡一体化机制

第七章 强化“三农”基础地位 建设幸福美丽新农村

第一节 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

第二节 积极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第三节 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第四节 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第八章 加快构建现代基础设施体系 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

第一节 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二节 建设现代能源体系

第三节 建立现代水利支撑保障体系

第九章 增创对外开放优势 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第一节 高标准建设广东自贸试验区

第二节 建设“一带一路”战略枢纽和经贸合作中心

第三节 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

第四节 优化对外开放格局

第五节 推进外经贸发展转型升级

第六节 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

第十章 促进深度融合发展 形成粤港澳台合作新局面

第一节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

第二节 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

第三节 共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

第四节 加强粤台合作交流

第十一章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 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第一节 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第二节 努力建设法治社会

第三节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第十二章 提升文化软实力 打造文明高尚的精神家园

第一节 全面提升公民文明素质

第二节 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

第三节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第四节 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创新

第十三章 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

第一节 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第二节 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机制

第三节 促进充分就业和优化收入分配格局

第四节 努力建设教育强省

第五节 增强人民健康保障

第六节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七节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第八节 努力建设平安广东

第十四章 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建设生态文明示范省

第一节 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

第二节 促进资源节约利用

第三节 强力推进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第四节 加快生态修复与建设

第五节 积极主动应对气候变化

第六节 倡导生态文明新风尚

第七节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第三篇 规划引导、补齐短板、完善载体、严格考评 把“十三五”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章 全力补齐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短板

第二章 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第一节 加强规划衔接

第二节 加强落实机制

第三节 加强监督考评

第三章 强化重大载体支撑作用

第一节 编制实施重点专项规划

第二节 合理布局重大项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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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划纲要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明确"十三五"时期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基本理念,谋划重大战略,部署重大任务,是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依据,是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

第一篇 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

开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局面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将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我省将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上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1,我省必须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2,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奋力开创广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携手共建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

第一章 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是广东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我省先于全国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率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取得重大成就。"十三五"时期,两个百年奋斗目标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我省仍将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第一节 "十二五"时期取得了重大成就

"十二五"时期,面对国际经济深刻调整、国内经济发展"三期叠加"的影响3,我省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主动适应、准确把握、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积极有效应对困难挑战,率先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率先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率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为"十三五"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着力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我省地区生产总值(GDP)于2013年率先突破1万亿美元大关4,2015年达到7.28万亿元,总量约占全国的10.8%;五年年均增长8.5%,高出规划目标0.5个百分点;广东经济对全国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五年间对全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10%。人均GDP于2014年突破1万美元,达到中高收入地区的较高水平,2015年达到6.75万元;五年年均增长7.5%,高出规划目标0.5个百分点,提前5年于2015年基本实现比2000年翻两番目标5。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010年的4517亿元增至2015年的9365亿元,五年年均增长14.9%。

图1 "十二五"时期我省生产总值增长情况(略)

率先推进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突破。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内需对经济增长贡献明显增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15年突破3万亿元,达到3.13万亿元,约占全国的10.4%,五年年均增长12.4%;最终消费对广东经济增长的年均贡献率为49.5%,比"十一五"平均水平高1.3个百分点。持续有效扩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015年达3万亿元,五年年均增长16.6%。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产业结构实现从"二、三、一"到"三、二、一"的转变,初步形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三次产业比重由2010年的5.0颐49.6颐45.4调整为2015年的4.6颐44.6颐50.8,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提前两年实现规划目标。服务业成为第一大产业,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3.7万亿元,比2010年增加76.6%,约占全国的10.8%,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0.4%。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年均增速高于整体工业的增速,2015年先进制造业增加值、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到48.5%、27.0%,分别比2010年高1.3、5.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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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创新驱动发展开局顺利。成为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省,启动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5年研究与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R&D支出占比)达到2.50%,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57%,技术自给率提高到71%;有效发明专利量超过13万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约1.3万件,均保持全国第一。创新资源配置机制进一步优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日益凸显。至2015年底,全省高新技术企业11105家,五年翻一番,超70%的研发经费来源于企业、近80%的研发机构布局在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资源,散裂中子源、中微子重点实验室、超级计算中心、国家基因库等一系列国家大科学工程落户广东,承担"973"首席科学家项目35个。积极打造创新人才高地,截至201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510万人,比2010年增加21.4%;推动省部共建4个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留学人员创办企业达到2122家,产值约100亿元。国际创新合作深入推进,与德国、以色列等创新型国家合作不断加强。

大力推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一体化发展格局初步形成。贯彻落实国务院《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实施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战略,在实现"四年大发展"目标基础上,稳步推进"九年大跨越",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2015年珠三角地区人均GDP达到17260美元,超过高收入地区标准;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2.9%,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3.6%。实施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战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明显提速,新区起步区建设全面启动,粤东西北地区GDP五年年均增长9.7%,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2个百分点;省产业转移园2015年实现工业增加值1850亿元,五年年均增长26%;设立121亿元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0年的2.85颐1缩小到2015年的2.6颐1;基本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和全覆盖,2015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超过98%。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201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8.7%,比2010年提高2.5个百分点。

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后劲大大增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2014年跃居全国首位,2015年达7018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高快速铁路运营里程达1360公里,居全国前列。贵广铁路、南广铁路、厦深铁路、广珠城际等一批铁路项目建成通车,新增铁路运营里程1430公里(其中城际铁路145公里),总运营里程达4020公里(其中城际铁路145公里)。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成为全国三大航空枢纽之一,完成深圳机场扩建,揭阳潮汕机场建成使用。"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增民航旅客吞吐能力2950万人次/年。港口货物吞吐量达17亿吨,较2010年增长39%;集装箱吞吐能力达到5587万标准箱,居全国第一;其中深圳港集装箱吞吐量于2013年起连续3年超越香港,跃居全球第3位。以珠三角地区为核心的广东沿海港口群已初步建设成为亚太地区最开放、最便捷、最高效、最安全的物流中心。珠三角地区高等级航道网进一步完善,2015年全省内河航道通航里程达到12150公里。2015年省内电源装机容量达到1亿千瓦,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能源供应能力和结构均居于全国领先水平。防洪减灾能力显著加强,全省地级以上市城区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信息传输网络进一步优化提升,基本实现3G网络覆盖城乡、4G网络覆盖城市主城区6。

锐意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走在全国前列。政府与市场、社会关系进一步理顺,扎实推进依法治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得到提高。全面推行阳光政务,向社会公布51个省直部门的权责清单和职能调整目录,包含了省直各部门依法行使的全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9类权责事项共6971项。开展省市县纵向权责清单试点,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任务顺利完成。率先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审批清单、政府监管清单"三单"管理。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步伐加快,"十二五"期间累计取消和调整省级行政审批686项,各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数量均实现比2010年底减少40%以上的目标。建成网上办事大厅,省直各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和99%的社会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网上全流程办理率及网上办结率达到70%以上。完成省市县三级政府机构改革,商事制度、财税、金融、价格、国有企业等领域改革深入推进,营商环境较大改善。社会领域改革稳步推进,探索创新户籍制度改革,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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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推进开放合作,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积极推动设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东自贸试验区),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投资贸易规则体系。全面深化粤港澳合作,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对港澳开放。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拓与沿线国家在基础设施、外贸、产业投资、海洋、能源、金融、旅游等领域的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上升为国家战略,"十二五"期间累计签约产业经贸合作项目4508个,签约金额21427亿元。外经贸战略转型稳步发展,2015年一般贸易占进出口总额比重达到42.1%。与欧美日、东盟、非洲等国家和地区合作不断深化,2015年进出口总额达到1.02万亿美元,约占全国的1/4,稳居全国首位;"十二五"期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达1248亿美元,对外直接投资达到341.1亿美元。

图2 "十二五"时期我省进出口总额及占全国比重(略)

深入实施和谐共享战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民生支出大幅增加。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每年均控制在3.5%以内。2015年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4757元、13360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五年年均实际增长7.8%,基本保持与经济增长同步。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省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均继续居全国首位,建成具有广东特色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201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3.0%。安居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十二五"期间我省新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81.47万套,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完成两轮"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任务,帮扶249.2万相对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全面实施绿色发展战略,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和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累计降低18%、19.5%和41%,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指标分别累计下降14.8%、16.9%、15%、13.3%。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成效显著,2015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0.1%,比2010年提高11.9个百分点。扎实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生态建设不断强化,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8.8%,森林蓄积量5.61亿立方米;耕地保有量317万公顷,高于291.4万公顷的规划底线;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高到15.03平方米。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稳步推进,碳排放交易市场顺利启动。

表1 广东省"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表(略)

第二节 "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发展形势

纵观国际国内发展形势,"十三五"时期,各种机遇与挑战相互交织,我省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从国际形势看,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网络化和信息化持续推进,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革,以我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群体力量继续增强,国际力量对比逐步趋向平衡,有利于我国发展相对稳定的外部环境没有改变。全球范围内,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以信息技术革命为先导,生物技术、新能源和新材料技术、空间利用和海洋开发技术等不断取得重大突破,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对生产生活方式带来前所未有的深刻影响。世界经济环境依然复杂,产业结构和经贸规则深刻调整,经济竞争日趋激烈,各种风险隐患增加,我省发展面临发达国家"再工业化"、调整贸易规则和发展中国家与地区利用低成本优势承接产业转移、加速工业化的"双向挤压"。国际秩序之争更趋激烈,"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等新的投资贸易规则制订处在激烈的利益折冲之中,周边地缘政治关系更加复杂。我们面临的国际发展环境和地缘政治态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

从国内形势看,国内经济步入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为特征的新常态,经济增长速度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总体看,我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本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潜力巨大,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前进态势没有变,经济发展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趋势更加明显,新的经济增长动力正在加快形成并不断蓄积力量,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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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内情况看,经过"十二五"时期的发展,我省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常态下的深度调整和转型攻坚。一方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另一方面,与发达国家和地区仍有较大差距,自身发展还面临不少突出问题和挑战。

发展的机遇主要有:

---全面深化改革将释放新的发展活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总体部署,广东作为深化改革开放先行地,承担了广东自贸试验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珠江三角洲地区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以及深圳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等一系列改革重任。随着新一轮改革的深入推进,我省要素市场、国有资本、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将不断深化,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将更加成熟,发展动力和活力将更加充足。

---新一轮科技创新催生新的发展动力。当前,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互联网+"深刻影响经济形态变革,将催生出全新的生产方式和商业模式。这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省加快转型升级的历史性交汇,有利于我省实现经济发展动力转换。

---新供给新需求孕育新的发展潜力。随着国家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宏观调控政策的深入实施,以传统消费提质升级、新兴消费蓬勃兴起为主要内容的新消费将引领催生出新的消费业态、消费热点和消费方式,为相关领域带来新投资新供给;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为主要内容的新供给将进一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满足并创造新的需求。新需求与新供给的良性互动、协同共进,有利于我省构建消费升级、有效投资、创新驱动、经济转型有机结合的发展路径,加快促进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

---区域融合与开放合作新格局拓展新的发展空间。按照国家部署,我省将抓住"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努力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进一步巩固对外开放优势,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将进一步增强;我省大力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和粤港澳合作,与周边地区的经贸往来日益密切;全面实施珠三角优化发展战略和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战略,省内区域融合的软硬件条件持续提升,区域发展新格局、新增长极正在逐步形成,我省经济发展空间将得到进一步拓展。

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主要有:

---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矛盾依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问题尚未得到根本缓解,2015年地区发展差异系数仍高达0.660,城乡和城市内部"双二元"结构矛盾突出,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差距依然较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社会结构比较复杂,社会转型时期不稳定因素增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等领域问题仍较突出,亟需充分发力补齐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仍不够完善。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性障碍依然较多,基本经济制度、现代市场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与国际通行规则衔接不够,收入分配秩序仍需进一步规范,政府职能转变仍未完全到位,公共资源配置机制还不健全,亟需攻坚克难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决定性进展。

---对外开放合作格局仍不够开阔。我省对外开放长期积累的一些结构性矛盾尚未得到妥善解决,外贸出口直接面向海外市场的渠道不宽,外资来源结构有待优化,企业海外经营管理能力、风险应对能力不强,难以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对外交流合作的质量水平有待提高,亟需加快构建全球视野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

---经济发展方式仍比较粗放。经济结构调整仍在爬坡越坎,相当部分的制造业和服务业还处于产业链低端环节,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全省拥有自主核心技术的制造业企业不足10%,面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产业发展的"双向挤压",亟需加快推动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根本转变,以创新驱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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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约束依然趋紧。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不高,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长期积累的生态环境问题正在集中显现,2015年仍有8.9%的省控江河断面水质劣于吁类,未来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节能减排的压力将不断加大,亟需加快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

综合研判,"十三五"时期我省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内涵发生了深刻变化,正在由原来加快发展速度的机遇转变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机遇,由原来规模快速扩张的机遇转变为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机遇。增强忧患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推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深度调整与转型攻坚,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是摆在全省面前长期而艰巨的使命任务。作为改革开放先行省,我们必须按照"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要求,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深刻认识、主动适应、率先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发展自信,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提质,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推动经济增长保持中高速,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为我国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提供支撑,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核心竞争力更强的发展新路,努力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迈上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在创新和发展中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展望更长远的未来,第二个"一百年"开启一个新的时代,给予我们新的憧憬、新的希望。我们将以创新驱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以依法治省营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以民生为本共创和谐共享的幸福生活,以生态建设形成秀丽南粤家园,我们将迎来一个更加灿烂美好的明天。

第二章 "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毫不动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勇于实践、善于创新,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制定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省第一个五年规划,对于确保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率先"的紧密衔接、整体推进,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战略,以依法治省为根本保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和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构建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格局,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建设绿色生态美丽家园,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加强党的领导,确保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上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如期实现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人民主体,成果共享。坚持人民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更加公平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发展人民民主,促进共同富裕,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科学发展,创新驱动。发展是硬道理,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正确把握发展新特征,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把经济增长动力转到依靠创新驱动发展上,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打造广东经济升级版。

---深化改革,增强动力。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增强改革意识,继续先行先试,加大各方面体制改革力度,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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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省,公平正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加快建设法治经济、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扩大开放,融入全球。坚持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重视国际国内经济联动效应,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更加积极主动融入全球发展,加快构建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

---党委领导,政治保证。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我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如下主要目标。

---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立2018年为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年。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全省GDP年均增长7%;到2020年GDP约11万亿元,人均GDP约10万元。经济社会整体转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轨道,结构性改革和发展方式转变取得重大进展,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明显加大,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迈进创新型省份行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高于7%,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坚决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完成扶贫开发任务。到2018年全省小康指数达到97%以上,力争提前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全面完成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发挥经济特区和广东自贸试验区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率先在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打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发展环境,现代市场体系基本建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明显提高,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基本建立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构建创新型经济体系和创新发展新模式。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取得重大突破,R&D支出占比高于2.8%,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60%,技术自给率超过75%,高新技术企业争取达到1.5万家,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居全国前列,初步形成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和创新型经济形态,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大幅增长,自主创新能力居全国前列,综合指标达到创新型国家水平。

---基本建立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新体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和产业中高端发展取得重要突破和进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建成产业新体系。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4颐40颐56,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3%左右,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2%,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16%。

---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力争在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中走在全国前列,单位GDP能耗水耗、单位GDP二氧化碳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的控制水平处于全国前列,形成环境友好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高标准稳定达标,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全省区域大气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力争率先达到35微克/立方米的国家标准。耕地保有量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内,森林覆盖率达到60.5%,森林蓄积量达到6.43亿立方米。

展望2030年,经过3个五年规划的努力和发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将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物质技术基础更加雄厚,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定型,生态环境更加优美,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水平将在全面小康基础上迈上一个新的台阶,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础将更加坚实。

表2 广东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表(略)

第四节 基本理念

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必须按照中央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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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创新发展,形成核心竞争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把创新摆在全省发展的核心位置,让创新贯穿党委、政府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加快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从跟随式发展向引领型发展转变,走出一条创新立省、创新兴省的路子,抢占新一轮发展制高点。

坚持协调发展,增强发展协调性和整体性。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大力促进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促进经济与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形成均衡协调发展新格局。

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广东。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绿色美好家园,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开放发展,增创国际竞争新优势。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坚持开放发展不动 ,坚持内外需协调、进出口平衡、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加快融入全球化的步伐,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构建开放发展新格局。

坚持共享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广东发展的根本遵循。必须把基本理念贯彻落实到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去,统一思想,协调行动,引领和指导广东发展迈上新征程、开创新局面。

第二篇 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迈上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要求,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将创新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加快结构性改革,协同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迈上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为实现下一个百年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第一章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为核心,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完善经济领域基础制度,加强经济结构性改革,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快完善有利于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增创发展新优势,激发发展新活力,当好全面深化改革排头兵。到2020年,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第一节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政府效能,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和服务型政府。

创新改善政府管理。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完善财政政策与产业、区域、投资、消费、价格等政策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能。深入实施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优化政府职能配置,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加强政府效能建设和绩效评价。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推进大部门制,加快形成精干高效的政府组织体系。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探索行政区与功能区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理顺基层政府条块关系。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审批标准化,探索实行统一法人代码制度,推行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统计、社保登记"六证合一、一照一码"。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前置审批环节和事项,推行并联审批。建立统一的行政审批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推动部门建立健全监管标准体系。加快审批后监管制度化建设。制定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规则、流程和标准,健全监管责任制。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推广随机抽查监管,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职能监管,强化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探索实行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互联网+监管"等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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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政府服务。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管理模式,进一步拓展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功能,提高各级政府部门上网办理率,到2020年,全省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到80%以上。全面开通企业法人专属网页和市民网页,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加快建立网上联合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所有审批事项一网告知、一网受理、一网办结、一网监管。加快推进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信息资源库和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推动政府部门电子政务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促进部门业务流程优化及工作协同。

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实行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理顺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关系。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行政级别,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推动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重点推进教育、卫生、文化领域事业单位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完善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健全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建立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服务公平公正的公益服务体系。

第二节 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毫不动 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毫不动 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以理顺产权关系、确定产权归属为重点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落实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完善法规规章和政策体系,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权益。保护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公平分享自然资源资产收益。健全保护公有制经济产权管理制度体系,严格履行资产评估报告备案和核准制度,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流转。鼓励民营企业产权制度创新。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构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和依法公开查询系统。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平台,打造若干个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国有资本布局战略性调整,优化国有企业结构布局,引导国有资本更好服务于国家和省的战略目标,加快从非主业领域、缺乏竞争优势领域及一般产业低端环节退出,严控产能过剩行业投资;引导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基础性、公共性、平台性、资源性、引领性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和一般产业的中高端集中。推进国有资产重组,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和管理,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提高国有企业的全球竞争力。支持国有优质企业上市,加快国有资产资本化、国有资本证券化。建立经营者、员工薪酬与经营业绩挂钩的激励和约束分配机制,合理规范国企高管薪酬制度和标准,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年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到2020年提高到30%。建立并完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披露国有资本整体运营和监管、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健全省属企业国有产权首席代表报告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强化内外部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快解决国有企业办社会负担和历史遗留问题。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发展国有经济与其他所有制经济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交叉持股、相互投资参股、联合组建公司,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发展股份制经济。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联合出资等多种方式组建股权投资基金或债权式基金。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经营者和员工持股试点,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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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清理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减轻企业负担,完善公平竞争、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和制度。激发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和创新收益。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参与我省重大项目建设。探索建立民间投资项目政策性中止的补偿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民营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品牌、竞争力强的民营骨干企业。

第三节 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深化市场配置要素改革,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完善要素市场。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促进要素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稳妥推进征地制度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形成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以及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深化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制度,加快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用地有偿使用。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规范征地流程、拓展安置渠道。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提高劳动者素质、劳动参与率、劳动生产率,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杠杆率。加快发展技术和知识产权市场,健全技术转移机制,"十三五"时期技术市场交易额年均增长20%。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规范市场竞争环境。放宽市场准入,率先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为全国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探索经验。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快形成商事制度新机制。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完善企业破产制度。积极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全面推行外商投资普遍备案、有限核准的管理制度。

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电力、石油、天然气、交通运输等领域竞争性环节价格,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推进教育收费改革,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健全交通运输价格机制,完善污水、垃圾处理和排污权等环境服务价格政策,创新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管理;建立健全阶梯价格制度,完善政府定价制度和价格调控体系,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不断提升广东价格指数影响力。

加快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依法规范生产、经营、交易等市场行为,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市场环境。建立公平竞争保障机制,健全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促进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的有效协调,建立和规范产业政策的公平性、竞争性审查机制。逐步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对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惩处力度,打破地域分割和行业垄断。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改善放心消费环境,构建多元共治的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体系。强化依据标准监管,推进强制性标准体系改革。广泛运用科技手段实施监管,完善网上市场监管机制。

第四节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按照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的要求,率先基本建立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现代财政制度。

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将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完善收支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优化支出结构,继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健全预算执行约束机制,均衡预算执行进度,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健全专项资金设立审核和退出机制。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完善预算论证、征询机制,强化预算监督和绩效管理,推进财政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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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运行机制。根据国家部署,积极推进财政承担支出责任的事权在省与市县之间的优化调整,合理划分省以下各级财政承担的支出责任。完善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适当调整省市县财政收入划分,探索将具有明显受益性、区域性、来源稳定的收入划分为市县收入,并注重对市县级财政质量的监督。健全与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相衔接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继续推进财政转移支付"压专项、扩一般"改革,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支持力度。

健全财政保障和配置机制。拓宽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范围,加大财政民生投入,逐步提高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标准和覆盖水平。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在全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体系。实施财政经营性资金股权投资管理改革,规范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方式。推进财政专项资金基金化改革试点,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放大效应。

完善地方税收体系。积极推进税制改革,落实"营改增"扩围等税改政策,完善地方税收体系,培育地方税主体税种,逐步提高直接税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完善地方税征管体制,建立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构建税收共治格局。依法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健全税费管理一体化新机制。强化依法治税,优化税务营商环境。

第五节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调整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率,增加有效投资,进一步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改善投资环境,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积极作用,激发市场活力。

深化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监督管理等政策文件,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推进公共资源开发利用竞争性配置,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严格实行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审批清单、政府监管清单,建立健全清单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放宽企业投资准入。加快推进投资项目管理平台建设,实现省市县各级政府、各部门审批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互认。规范政府部门的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职权行使,健全问责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标准清晰、程序规范、权责一致的投资管理制度,构建企业投资管理新体制。

推进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建立保持政府投资稳定增长的机制,增强政府投资宏观调控能力。规范政府投资管理,制定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实施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创新政府投资方式,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强财政预算与投资计划的衔接,统筹安排、规范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形成政府投资合力。按照项目建设进度下达投资计划,确保政府投资及时发挥效益。严格预算控制,建立健全概算审批、调整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度。完善投资决策、管理、监督机制,强化投资规划调控,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健全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进一步鼓励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参与交通、能源、信息、重大发展和创新平台、市政、农业水利、生态保护、社会事业等八大领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建设。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加快融资机制创新。加快建立与投资体制改革相适应的融资机制。构建财政预算投资、专项建设基金、政策性基金、企业债券、信贷资金等多种融资工具相衔接的融资体系,实现投资管理向投融资管理转变。规范各级财政出资设立的政策性基金运作,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重大创新平台的投融资机制建设,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三链融合"。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私募等方式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保资金、保险资金和其他社会资金投入收益稳定、回收期长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支持重点领域建设项目企业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完善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第六节 构建现代高效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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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构建现代金融市场体系,推动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建设金融强省。到2020年,推动粤港澳地区共同建设成为世界最具创新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金融中心之一。

建设更高水平的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重点推进金融制度、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服务等创新。按照国家部署稳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规模。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多币种股权投资基金。依托广州、深圳国家级金融创新中心,以及前海、横琴、南沙等重大金融平台,推进珠三角地区金融一体化发展。加强珠三角地区对粤东西北地区金融改革创新的辐射带动。

推动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发展。积极发展服务科技型企业的专业金融机构,支持发展以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为技术支撑的产业链和供应链金融服务新模式。完善融合创新的风险分担机制,健全全省高新区内科技担保服务体系,扩大科技保险试点。引导金融资源投向符合转型升级方向的项目、企业和产业,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建设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推动科技金融入园区。完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优化金融结构,积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动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和各类金融组织协调发展,促进国际金融、科技金融、产业金融、农村金融、民生金融和供应链金融加快发展。健全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推动城乡金融协调发展,着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加快推进金融要素市场建设,推进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交易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积极稳妥发展期货市场,推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新三板区域中心、"青创板"健康发展,积极配合国家推进"深港通",规范发展证券公司柜台交易市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抓住国家推进创业板改革、完善"新三板"和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板的机遇,鼓励支持更多创业创新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加快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探索建立保险资产交易机制。探索建立PPP资产证券化交易平台。

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推动现有地方金融机构改革,支持省内各类金融机构引入战略投资者,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实现做强做大。建设地方金融控股集团,打造地方金融龙头企业。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鼓励省内具备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加快改制上市,打造广东上市银行板块。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理顺农信社监督管理机制,推进省联社改革。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若干民营银行,积极推动建立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航运保险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

第七节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全面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履职行为,增强决策透明度,保持政策稳定性,加大政务信用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强化商务诚信建设,实施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实行守信企业"绿色通道",加强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建立完善诚信约束机制,加强从业机构和人员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建设,打击违法失信行为。增强司法公信建设,健全促进司法公信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突出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制度,规范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推动开展信用评价和监测预警。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

第八节 深化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先行先试

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推动关键领域改革,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框架和经验做法。在执法与司法建设、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深化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贸易监管、诚信体系建设和口岸通关监管模式等方面大力创新,全面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强化国际贸易功能集成,全面实施涵盖海关、检验检疫、外汇、边检、海事等管理部门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加强同国际金融机构合作,在跨境人民币业务、金融机构准入、外汇管理改革、跨境金融产品、跨境投融资业务、资本项下开放、金融风险防控等方面重点突破,建立本外币账户体系,促进投融资及汇兑便利化,建设人民币离岸业务在岸结算交易中心,创建金融集成电路(IC)卡"一卡通"示范区。支持在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开展飞机、船舶和海洋工程设备等融资租赁业务。建设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发展国际仲裁和调解,建设金融、航运和知识产权等专业化仲裁平台。构建集政务信息公开、投资项目审批、社会事项办理、政府效能监察等功能于一体的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智慧自贸区。依托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打造国际人才港。

第九节 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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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底线思维、预防为主,健全风险预防和处置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强化不同领域监测预警系统整合,加强重要经济指标的动态监测和研判。制定重要领域风险应对预案,提高能源、矿产、水、粮食、安全生产等方面风险防控能力。加强电信、电网、路桥、供水等重要基础设施监控保卫。统筹应对去过剩产能、去商品房库存和去债务杠杆过程中的风险,以可控方式和节奏主动释放风险。切实规范政府依法举借债务,严格控制各级政府性债务规模,认真落实债务偿还责任,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新业态风险的监管和应对,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依法处置信用违约,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稳定社会预期,加强对经济形势和政策措施的解读,释放明确政策信号。

专栏1 "十三五"时期我省若干重要改革试点

1.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基本构建推进全面创新改革的长效机制,在市场公平竞争、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金融创新、人才培养和激励、开放创新、科技管理体制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改革突破,形成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区域性改革创新平台。

2.推进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组织实施自贸试验区的总体方案和管理办法,落实国家出台的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探索国际贸易投资便利化等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在试验区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市场准入的统一平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率先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

3.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按照中央部署,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改革,在市场准入、民间投资和工业、商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制定实施负面清单,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

4.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省。加快制定和完善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推进行业和部门信用建设,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建立守信企业"绿色通道"和失信企业综合惩戒办法。加快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开通"信用广东网"。

5.推进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建设广州、深圳区域金融中心,健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金融服务体系。

6.推进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建立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经济区域合作、海洋科技创新、海洋生态保护、海洋开发投入、海洋综合管理等新机制,率先在全国建成海洋经济强省。

7.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立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逐步扩大本省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围,形成适应省情、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的碳排放管理和交易机制,建成在全国有重要地位的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8.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创新行政管理、降低行政成本的设市设区模式,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9.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继续开展"三旧"改造试点,建立以规划和标准控制为基础、以政策约束激励为导向、以市场配置为主导的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稳妥推进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

10.推进市县空间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坚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总依据,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保规划等各类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形成"一张图"管理。

第二章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 着力构建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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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战略,实现发展动力转换。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人才创业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制度环境,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率先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努力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到2020年,基本建立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和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

第一节 构建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

统筹重大平台、自主研发、孵化育成、公共服务、信息网络体系建设,优化创新区域布局,推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产业化紧密结合协调发展,基本建立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

建设科技创新重大平台体系。加快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挥广州、深圳示范带动作用,把珠三角地区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创业创新中心。创建广东国家大科学中心,加快国家大科学装置和工程的建设应用,着力提升基础研究水平,打造珠三角地区新兴科学城市。实施高新区创新发展能力提升计划,将高新区建设成为区域创新的重要节点和产业高端化发展的重要基地,到2020年国家级高新区数量达到14个。依托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创新型龙头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国家创新平台。加强军民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打造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完善自主研发体系。协同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战略高技术的前瞻部署,集中支持事关发展全局的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深入实施重大科技专项7,加快突破新一代信息通信、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领域核心技术。推进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建设,鼓励企业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创新,重视颠覆性技术创新。

强化孵化育成体系。推广新型孵化模式,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实施孵化器倍增计划,重点依托高新园区、专业镇、新型研发机构、大型企业,打造前孵化器-孵化器-加速器-专业园区完整孵化链条,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和在孵企业毕业率。积极引进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国有孵化器建设,探索发展一批混合所有制孵化器。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科技孵化基金,引进境外先进创业孵化模式。到2020年,全省建成孵化器达到800家,在孵企业超过5万家,累计毕业企业超过2.5万家。

健全技术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形成政府与市场有机协同、高效运作的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检测认证等机构体系和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健全覆盖整个创新链的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一批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完善投融资模式,引导和鼓励各类众创空间与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相结合。有序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加快国家质检中心以及省级授权质检技术机构和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

优化科技创新信息网络体系。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创新工具,构建科技创新信息网络。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着力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网络应用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专利信息平台及数据库建设,逐步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

完善创新区域布局。推动形成以广州、深圳为引领,珠三角地区为主体,带动粤东西北地区协同发展的区域创新格局,形成若干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发挥广州、深圳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和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创新引领作用,增强珠三角地区汇聚创新资源的效能,鼓励支持珠三角城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推动珠三角地区各市形成各有特色、一体联动的创新驱动发展格局。整合深港创新圈、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广州科学城、中新(广州)知识城、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等地创新资源,建设珠江口东岸科技创新走廊;支持珠海西部生态新区、中山翠亨新区、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肇庆高新区等建设,推动珠江口西岸地区产业集聚和创新发展。增强珠三角地区对粤东西北地区在人才、技术、产业等方面的对接帮扶和辐射带动,在粤东西北地区培育若干个省级创新型城市,努力在海洋经济、绿色农业、新型工业化等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

专栏2 "十三五"时期我省重要创新发展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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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挥广州、深圳在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带动作用,形成"1+1+7"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格局,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将珠三角地区建成国际一流的创业创新中心。

2.广东国家大科学中心。推进东莞散裂中子源、惠州加速器驱动嬗变系统研究装置、惠州强流离子加速器装置以及江门中微子实验、深圳国家基因库等重大科学工程建设,依托天河二号超级计算机建设国家大数据科学研究中心。

3.技术创新与公共服务平台。组建一批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支持各地大力培育和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探索建设一批广东先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提升一批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成立基于产业链的技术创新战略合作联盟,构建社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公共服务体系。

4.孵化器与大众创业平台。建设一批前孵化器、加速器、专业孵化器和大型综合孵化器,完善孵化器运营绩效评价机制和建设孵化器行业公共服务平台,逐步构建创新型企业孵化育成体系。率先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试点,加快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众创空间。

5.协同创新平台。加快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和中新(广州)知识城、中德(揭阳)金属生态城、中德(佛山)工业服务区、中以(东莞)国际科技合作产业园、东莞两岸生物技术产业合作基地、珠海航空产业园、湛江南方海谷等重大平台建设。

6.高技术产业集聚区。加快推进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逐步完善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体系,促进创新要素进一步集聚。实施高新区升级行动计划以及专业镇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建立培育后备库和高新技术企业信息库及信息共享平台,将高新技术企业打造成为我省创新成果来源及转化的主要载体。

7."三链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一批"三链融合"发展示范区,探索多种试点组织(管理)模式,创新管理运营机制和优惠扶持政策。加快推进佛山南海、东莞等省级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并争取更多地市纳入国家级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推动建立珠三角产业转型升级国家示范区,争取在南沙、前海、横琴建设国家"三链融合"示范区。

第二节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加快创新型企业培育和发展,引导各类创新资源加速向企业集聚,不断增强企业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形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开展大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在大中型工业骨干企业普遍建立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大力建设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建设中央研究院和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扶持机制,探索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分类认定制度。到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争取达到1.5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30%。

发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实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形成一批具有自主核心技术和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城市建设。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加强技术服务,促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拓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推动中小微企业做精做专做强。到2020年,我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数量翻一番。

推进产学研合作和协同创新。完善三部两院一省产学研合作机制8。组建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共性技术研发基地,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专利协同机制。培育一批市场化导向的技术创新中心、产业研究开发院、行业技术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到2020年全省新型研发机构达到200家以上。建设2-3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实施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覆盖计划。深入开展专业镇升级示范建设行动计划,支持各地级以上市建设一批镇校(院、所)产学研合作平台。

第三节 深入实施创新人才战略

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粤创业创新,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加快形成人才红利,率先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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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重大人才工程。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建设一批一流的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创新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支持发展新型联合培养基地,着力培养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建设高水平新型智库,实施"珠江人才计划"9。改革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依托新型研发机构和孵化器靶向引才和定点育才。

加强创新人才交流合作。完善省内创新型人才出国培训制度,培育一批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实施更开放的创新人才引进政策,搭建广东引进海外人才、聚集创业创新人才的综合平台,争取国家支持开展技术移民制度试点。支持省内企业在国外设立研发中心就地引才。继续实施"扬帆计划"10,促进人才向基层、粤东西北地区流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和关键核心技术,实施广东"特支计划"11,加大高层次创业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引进力度,健全人才引进跟踪评估机制。到2020年,引进创业创新团队100支,引进领军人才200名。

优化创新人才发展环境。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全国人才管理综合改革试验区,设立人才创业发展基金。支持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为各类人才提供创业创新平台。创新人才激励政策,完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制度,出台高层次人才在住房、医疗、户籍、配偶安置等方面配套政策,拓展广东"人才绿卡"12政策范围。改进科研人员薪酬和岗位管理制度,促进科研人员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进一步改革职称制度,建立分类分层、灵活的人才评价体系,推动实施第三方评价,推进职业资格国际互认。加强人才供需预测和监测。

第四节 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率先构建符合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扩大创新开放合作,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

建设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平台。全面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市场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金融创新、管理创新等,在知识产权、人才流动、国际合作、金融创新、激励机制、市场准入等重要领域先行先试,协同推进一批改革措施和创新政策。构建推进全面创新改革的长效机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加快建成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平台。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构建普惠性创新支持政策体系,加大金融支持和税收优惠力度,运用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方式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构建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建立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的机制。完善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崇明堡镇工业开发区,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建立健全科研活动分类支持机制,推动稳定性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强化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项目的稳定支持。推进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体制改革,把广东省科学院打造成为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平台,支持应用型科研院所转制改企。深化科技创新评价制度改革,完善高等学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分类考核评价制度,建立教学、科研以及成果转化等业绩的等效评价机制。

完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加快下放科技成果处置权,建立科研成果强制转化机制。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鼓励人才弘扬奉献精神。逐步实现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下属公司剥离,强化科技成果以许可方式对外扩散。完善职务发明制度,开展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健全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提高骨干团队、主要发明人受益比例。

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三审合一"13改革,完善知识产权执法管理体制,推动广州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区。建立海外知识产权援助体系,完善国内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体系。探索建立新业态新模式创新成果保护机制。实施企业及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进计划。培育发展知识产权信息商用化市场。推进专利保险试点,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设立知识产权交易所,建设覆盖粤港澳、连通国际的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着力打造一批具有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把广东建设成为国际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中心和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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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国际创新开放合作。实施国际科技合作提升行动计划,加强与欧美发达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建立国际产学研创新联盟。鼓励和引导外资研发机构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和参与国际重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争取国内外重大创新平台落户广东,吸引国际跨国公司和知名研发机构来粤设立研发中心。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建立海外研发中心,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第五节 着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环境,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加快构建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业创新支撑平台,有效拓展创业创新与市场资源、社会需求的对接通道,搭建多方参与的高效协同机制,优化劳动、信息、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资源配置,汇聚创新发展新动能。

完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各类创业创新产业园区、高等学校和创新型企业,打造一批创业创新要素集聚、服务专业、布局优化的国家级和省级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扶持一批支持创业创新的支撑平台。加快全省公共创业服务信息网和业务管理系统建设,构建高效便捷的公共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平台,实现就业创业服务和补贴申领发放全程信息化管理。加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造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创建特色服务平台,面向企业内部和外部创业者提供资金、技术和服务支撑。

深入推进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加快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崇明长江经济开发区,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在新兴产业核心关键技术环节培育一批创业创新企业,形成一批服务完善、成效显著的众创空间。鼓励企业与研发机构广泛应用研发创意众包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大型龙头企业通过互联网众包平台,积极培育发展面向医疗卫生、教育、交通、物流、旅游等生活领域的服务众包。推动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向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开放科研设施资源,鼓励大型骨干企业通过生产协作、开放平台、共享资源、开发标准等方式支持上下游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发展,大力支持开源社区、开发者社群、资源共享平台、捐赠平台、创业沙龙等各类公众互助平台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众创金融示范区建设,争取开展国家互联网众筹试点建设,积极开展实物众筹、股权众筹和网络借贷。

营造适合创业创新的文化氛围。充分发挥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和社会创业服务机构作用,办好鼓励创业创新的各类赛事活动。引导各类媒体加大对"双创"政策的宣传力度,普及"双创"知识,发掘典型案例,推广成功经验,培育尊重知识、崇尚创造、追求卓越的创业创新文化。大力营造勇于探索、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通过网络平台、线下社区、公益组织等途径扶助大众创业就业,促进互助互扶,营造深入人心、氛围浓厚的众创众扶文化。

第三章 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基本建立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新体系

坚持增量提升?墑???癎?????潓?赔????葔豏??啞皑??????魾???葠??槿?????????窀????牓??????唰???鹥?窀???????貈????腗呂???蕎???????鹒?????? ? ?ぞ瓿?????睧????襒魶葎???卼??????00000000000{??舰R??魾???葠??椀????0W???楙??l?葔????魏?????蓿?楙???魾??????貍?????????????????魾??蒐?鑠?豰畭?????魾?卼???豥?蟿?鹳??乬?獏鮗^玈慔???獏鮗^玈憍?????0c??梉腽???蜰???????虗??聒???鹥?b禑???肘祶??????湢聧????梗扣???乓?啹?联?????????蝔貍????蜰ɑ????潢聧?豑????聧????問???????????????????????赒??貍?????槿?????鬰???????聧??????邉腽??渰?鍙絥妀?曆?????鮍????????鮍???萰???辉?????豥??????????≥???赻??囿????乏????????????????????????榍??≒?????魎???業???????0O?????萰??腺?????????烿???????????乢?????鹬?豟?腶蒈????????噟??魞????墑????麑??豕蒄??貏?楎?????Q????鹳????????╨???????聧???????祖????楎???魞????????????敧慎???????????豾?彧???╨????????榈???鹎??祶??????籞皑???????Ÿ???靻????屫抍≥?斍?豔??扟?????筧?輰??腺???渀????????敛鹥???魔豎????汹???????こ??奎???轔???罓?こ??梏?œ?汹?ɑ桥???????峿??腟?齖????????奎??鍑????0b楙???魾???枚????窀????牓?????葥??呂??啥????楙????聧?豎????魾??葫???啥?葭袍??魾??禈???????S??[轢?葥????啎???驒????????鹒???????獧??魾???乎??鍛壿????乥?魾????閍??蓿???閇趍????婱♣?鮐?鑥?袍??閍??喗?腶著????豑汑照?????鹟????█敷?罶葢閍????閍????豼??????楙???聧???豥?袍??蒏????????叿?█敖?蕏魾?葾?葠?????0W呂????豥????????潙絒???菿??腣???聧????????????蒗l???????葾??貇赔?扢?葥?????????唰???芀?????N潢聧????????????翿??魓?啐敞??妀??简?????????呂??葘麕罰??????敒???呂???l?????づ?????豗陋筎???????住?屵???扒?驰畭?鑓??噣???????便?????????葧?????鬰???0[鹥????œ?啢?攰?喍???????????????????貍?????鬰?葞?豛豕葎????卼?????蕭袍????襑桨???????????皏棿?????呶??????????????猰?豕蒍????卼?????????厍?????救梍???潥??œ??豛襑梘蒋晎???桵?絔桧??????????????貍???瘰?鹥???繓????呂??????????????魔豾???鯿??魣????蕲禂牏????豑鱎??遵???单?????????厐???汑煔?????0W呂?睧?桴??襒魶葏???匰???扢?????饙???????????住屶葥?譎????卼??豕蒟??豥???讚?牏??????鹟?鹒魶葏卒??????豟???讚?牏??啟??呔?????瑔????扟?葞皍??????江R?????????葒??婙?婟????偏漰??????‰??赻?虗?扢?b祙ю蹖?????玕??舰?睧????襒魶蒚?牏???厐?b福?敎??? た?葎??????????????嗿???????住屬?珿??????卝???????????b祔???牏???????魗陋筎Y?祑睧????礀??襏??蒚??罠??????????00000000000{?貂舰X鹟???????襒鬀????0Y?魓?啛鹏卾?仿??箄?鸀?????? ????斐?狿???鹟???????襒鯿???潓??????赔??窀??????????魣?????汗譓??豏???嗿???鹳???????????汓?? ? ?ぞ瓿??聧????鹒??悉????鹒????? ???????潓??獙?????????桔塒????蝣????????????0c???业智能化发展。落实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智能制造协同创新平台,着力打造10个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加快突破核心关键技术,重点发展机器人及其关键零部件、高速高精加工装备和智能成套装备,培育一批具有系统集成能力、智能装备开发能力和关键部件研发生产能力的智能制造骨干企业。积极支持智能家电、智能移动终端、智能交通电子信息产品、智能医疗设备、智能照明电器、可穿戴设备等智能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完善机器人和智能成套装备市场推广支持政策。积极支持制造业企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广泛采用国内外先进适用装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标准对企业设备、工艺流程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升级。重点在汽车和摩托车制造、家电、五金、电子信息、纺织服装、民爆、建材等行业,积极开展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培育建设试点。到2020年,形成6个产值规模超100亿元的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区,智能装备产业增加值达到4000亿元,每万人机器人数量达到100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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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制造业结构调整。实施优势产业培育行动,围绕装备制造、汽车、石化、家用电器、电子信息五大产业的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着力突破产业链关键环节,推动产业做大做强。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支持优势企业开展政产学研用联合攻关,突破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的工程化、产业化瓶颈。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支持制造业从加工生产环节向研发、设计、品牌、营销、再制造等环节延伸,鼓励制造企业积极发展精准化定制服务、全生命周期运维和在线支持服务,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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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重点推进有色、化工、建材、轻工、印染等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大力推广应用余热余压回收、水循环利用、有毒有害原料替代等绿色工艺技术装备,加快淘汰落后机电产品和技术。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支持家用电器、消费电子、汽车等行业生产企业开发绿色产品,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打造绿色供应链。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重点发展机床、工程机械、工业机电设备、轨道交通装备、电子及办公信息设备再制造,完善再制造产业管理体系。到2020年,制造业主要产品单位能源资源消耗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优化制造业布局。推进珠江两岸制造业错位协调发展。以珠海、佛山为龙头,加快建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重点打造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高性能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通用航空装备等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支持韶关等地发展铸锻件、精密零部件等先进装备配套产业,建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配套产业区,培育特钢产业集群。以广州、深圳为核心,围绕电子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重要领域,进一步拓展芯片设计、装备、模组制造及下游终端和应用开发产业链,在珠江东岸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引领河源、汕尾等地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发展。建设绿色、安全、高效的沿海重化产业带,突出发展石化中下游产业和高附加值精品钢材,建设惠州、茂名、揭阳、湛江四大石化基地和产能超千万吨级的湛江钢铁基地。

专栏3 "十三五"时期我省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重点领域和重大支撑工程

重点领域:智能制造装备、发电及输配电装备、轨道交通装备、工程装备、高档数控机床、医疗器械、通用航空装备、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装备、电子电工装备、节能和新能源汽车、高性能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修造、卫星及应用、专用精细化工品、精品钢材等。

重点工程: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绿色制造工程、工业强基工程、高端装备创新工程。

六大重点行动:技术改造行动、互联网+制造业行动、优势产业培育行动、大型骨干企业培育行动、质量品牌提升行动、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

图3 广东省重大工业发展布局图(略)

第三节 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

坚持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并重的发展方针,实施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计划,促进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升级,大力培育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实现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打造"广东服务"。到2020年,建设成为全国现代高端服务业发展高地,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3%左右。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积极打造总部经济发展载体,加快推进广州国际金融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中德(佛山)工业服务区、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等开发建设。积极发展金融产业,到2020年金融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9%。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大力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和冷链物流、快递物流、供应链管理,实施物流标准化服务示范工程,加快建设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物流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加强电子商务应用,建设国家移动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工程。做大做优会展业,充分发挥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中国(湛江)海洋经济博览会、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品牌效应。增强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法律服务、会计审计等商务性专业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领域服务外包业务,引导制造企业剥离生产性服务业,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先进制造基地集聚,围绕先进制造业基地(园区)建设配套生产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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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积极运用"互联网+"、新模式新技术、时尚文化元素等改造提升生活性服务业,进一步完善生活服务设施,增强生活性服务业的便捷性和智能化。加快发展商贸服务业,推进城市大型综合体差异化发展,重点建设社区商业,积极引导农村商贸向中心镇、中心村集聚,支持传统专业市场升级打造"专业市场+电商+物流"的商业模式。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形成以医药产品、医疗及康复器械、健康管理服务等领域为重点的健康服务产业集群。大力发展体育产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企业和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满足城乡居民文化消费需求。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规范家政服务行业,完善家政服务信息平台和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本兴办规模化、连锁化养老服务机构。加快发展旅游业,大力推动生态休闲旅游、文化旅游、商务旅游、滨海度假旅游、都市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等旅游业态,提升旅游产业要素水平,加快旅游公共服务体系配套。支持有条件企业整合利用相关服务资源,创办各种集成服务中心。

专栏4 "十三五"时期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和重大支撑工程

重点领域:总部经济、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商务服务、新兴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及商贸服务、健康服务、家政服务、旅游服务、体育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

三大重点工程:新兴服务业示范工程、国家移动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工程、物流标准化服务示范工程。

两大重点行动: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省市共建先进制造业基地(园区)配套生产性服务中心行动。

第四节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将战略性新兴产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促进竞争功能,打造一批产业链条完善、辐射带动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到2020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43%,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6%。

壮大新支柱产业。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成为新支柱产业。在新一代显示、新一代通讯技术、4G和移动互联网、蛋白类生物药、高端医学诊疗设备、基因检测、现代中药、3D打印、北斗卫星应用等重点领域引进、培育和建设一批重大产业集聚项目。围绕信息消费、新型健康技术、海洋工程装备、高技术服务业、高性能集成电路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一批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加快建设广州、深圳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推进形成珠海、佛山、中山等生物产业优势集聚区。以广州新材料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为核心,在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各地因地制宜布局建设一批特色新材料产业基地。

扶持新优势产业。聚焦节能降耗、减排治污和绿色发展的需求,大力扶持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成为新优势产业。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加快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和产品推广应用,有序推进风电产业规模化发展。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积极推广工业节能技术与装备、高效节能电器、LED绿色照明等节能环保产品,加快推进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应用,创建一批节能环保生产基地,推动珠三角地区形成以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和总部基地为核心的产业集聚带,在粤东西北地区形成以资源综合利用为特色的产业集聚带。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重点推进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开发和产业化,围绕整车生产项目发展上游关键零部件配套产业,大力建设珠江口岸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带和环珠三角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带。

专栏5 "十三五"时期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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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一代信息工程。推进建设高世代液晶面板、AM-OLED面板等重大平板显示产业化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显示用关键材料与设备以及PLED(高分子发光二极管)、全息激光、量子点、柔性显示等新兴显示技术产业,重点培育发展新型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封装与生产、新一代移动通信终端与下一代互联网设备、专用电子设备等产业。

2.高端软件工程。推进建设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领域的高端软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积极发展交通、教育、医疗、文化、政务等社会民生领域的系统应用软件,重点培育与发展应用于智能移动终端、通信网络及终端设备、高性能处理器、数字多媒体、北斗导航等领域的集成电路设计业。

3.新能源汽车工程。加快建设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增程式等新能源汽车整车项目与新型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管理系统项目,培育和发展特种用途电动汽车、短途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以及下一代高比能动力电池;大力发展高性能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及其控制器、电动汽车用整车控制器、先进传动系统、大功率快速充电设备等关键产品。

4.半导体照明工程。加快建设高端LED外延及芯片、大功率器件封装、白光LED光源系统集成及智能化、新型衬底材料、背光及照明高端产品、驱动及适配器、自动化综合测试系统等重大产业化项目,大力培育基于高端半导体照明产品制造的标准化、能源管理与物流服务、研发与检测服务、展览与体验等产业。

5.生物产业工程。重点建设高端影像设备、质子(重离子)肿瘤治疗设备、图像引导放射治疗装置、手术导航系统、高附加值的植(介)入器械与材料、血液净化、高通量基因测序系统、全自动生化检测设备等重大医学诊疗设备产业化项目,加快推进重组蛋白药物大品种与抗体药物、新型疫苗与诊断试剂、干细胞等领域关键技术的突破与产业化,积极培育发展岭南道地药材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中药新药品种。

6.新材料产业工程。加快建设高性能金属基、陶瓷基、生物基复合材料与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新型工程塑料与塑料合金、高性能合成树脂等重大产业化项目,大力发展应用于电子信息、汽车、轨道交通、新型建筑、航空航天等产业的特种功能材料,积极培育与发展高端稀土磁性材料及功能助剂、纳米粉体材料与纳米膜、超材料等新型材料。

7.卫星及应用工程。加快建设基于我国北斗导航卫星并兼容GPS、GLONASS、伽利略等技术的地面应用技术和卫星导航系统、终端等重大产业化项目,积极培育与发展微小型应用卫星星载电子系统、航天器有效载荷、航天通讯设备和制导、导航与控制系统、航空航天电缆等。

第五节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坚持陆海统筹、科学开发,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加强海洋资源环境保护,提升海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率先建成海洋经济强省。

优化海洋开发空间布局。编制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快建设珠三角海洋经济优化发展区和粤东、粤西海洋经济重点发展区,积极构建粤港澳、粤闽、粤桂琼三大海洋经济合作圈,以环珠江口湾区、环大亚湾、大广海湾、大汕头湾、大红海湾、大海陵湾六大湾区和雷州半岛"六湾区一半岛"为单元,优化全省海洋空间分区规划,制定实施湾区发展一揽子规划,建设美丽海湾。科学统筹海岸带(含海岛地区)、近海海域、深海海域三大海洋保护开发带,重点建设一批集中集约用海区、海洋产业集聚区和滨海经济新区,推动海陆空间统筹利用试点,构建海洋经济发展新格局。

图4 广东省海洋保护开发格局示意图(略)

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优化提升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海洋船舶等传统优势海洋产业,培育壮大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水综合利用等海洋新兴产业,集约发展临海石化、能源等高端临海产业,加快发展港口物流、滨海旅游、海洋信息服务等海洋服务业,加快湛江、茂名、汕尾等现代海洋产业集聚区建设,深入推进科技兴海,加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促进海洋科技创新和成果高效转化。创新海洋资源开发管理方式,加快海洋信息化资源整合,推进智慧海洋建设。加快现代渔港建设。

专栏6 "十三五"时期我省海洋产业发展重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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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洋生物医药工程。加强广州、深圳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打造中山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华南现代中医药城以及珠海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园;依托广州萝岗、深圳坪山等地的生物医药加速器项目,搭建海洋生物医药技术支撑平台。

2.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工程。以广州南沙、中山和珠海为重点,打造珠江口西岸世界级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产业带,推进广州龙穴、珠海中船等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在广州、深圳布局建设海洋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加工储备基地;在深圳、江门打造深海海洋装备试验和装配基地。

3.海洋电子信息工程。发展基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船舶通信导航设备、船载传感器设备、深海观测仪和运载设备等海洋电子信息设备,开发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海洋地理信息与遥感探测系统、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系统等海洋信息技术。

4.海洋船舶工程。以中船集团等大型国有船舶企业为依托,加快建设广州、中山、珠海三大船舶制造业基地;建设中船大岗船用柴油机制造与船舶配套产业基地;打造珠海游艇产业研发和制造基地。

5.海洋渔业工程。在汕头、湛江等地建成一批海洋渔业龙头企业和远洋捕捞船队,在湛江、阳江等地建设深水网箱养殖基地;在茂名、汕头等地建成一批水产品精深加工园区;在江门、中山等地建成水产品加工基地和物流中心,大力发展远洋渔业工程。

6.海洋交通运输工程。以广州、深圳等主要港口为依托,建设世界级港口群,打通港口与腹地交通运输通道;密切粤港澳合作,建设国际航运中心。

7.高端临海产业工程。继续推进中海油惠州炼化二期、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等项目建设;建设湛江钢铁基地,在广州南沙发展冷轧板、镀锌钢板等钢材深加工项目;重点推进台山核电、阳江核电项目建设;加快珠海高栏港、茂名滨海新区等高端临海产业集聚区建设。

8.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工程。支持南澳岛、万山群岛等海岛建设海水淡化工厂,在深圳、湛江、汕头等滨海城市建设海水淡化示范工程,推进重点行业海水综合利用。

强化海洋资源环境保护。科学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和近岸海域禁填区、限填区,严格控制开发强度,构建蓝色生态屏障。加强海洋生态系统建设和保护,加大海岸带保护力度,开展河口、近岸受损生态系统修复,严格实施休渔制度,实施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和海洋保护区建设工程。实施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禁止滨海旅游休闲娱乐区的污水和生活垃圾直接排入海域。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强化海洋污染防治和生态管控,严格海水养殖环境准入,集中处理港口、航道、船舶、海洋工程等海上污染物。实施严格的围填海总量控制制度,严守全省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的底线。实施海洋生态环境风险预警工程,加强海洋灾害风险评估,提高防灾减灾和突发事故应急能力。加强海洋综合管理,积极参与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专栏7 "十三五"时期我省十大产值(或增加值)超万亿元产业

1.电子信息产业。突破核心元器件、高性能芯片、高端软件三大核心技术,推进通讯设备、智能终端、消费电子、软件与信息服务四大优势产业创新发展,促进新一代无线宽带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新型显示、智能装备四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到2020年预计产值达4万亿元。

2.装备制造。重点发展机器人及控制器、伺服电机、减速器等关键零部件和智能传感器与仪器仪表、高速高精制造装备、嵌入式工业控制芯片、重大智能成套装备等,到2020年预计产业产值达1.5万亿元。

3.汽车制造业。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汽车以及变速箱、高性能发动机和电控系统、电机、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到2020年预计产业产值达1万亿元。

4.石化工业。重点发展高标准清洁油品、高性能合成材料、专用化学品等产业,到2020年预计产业产值达3万亿元。

5.家电工业。重点发展新型、节能、智能化家电产品,到2020年预计产业产值达1万亿元。6.文化旅游产业。重点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到2020年文化旅游产业增加值预计达到1.3万亿元。

7.电子商务。五年内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率约17%,到202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7.3万亿元。

8.金融产业。重点发展国际金融、科技金融、产业金融、农村金融和民生金融,到2020年金融业增加值预计达到1万亿元。

9.软件产业。提升嵌入式软件、应用软件、基础软件三大软件产业,提高软件技术服务能力,建设一批软件名城和知名龙头企业,到2020年预计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总收入比2014年翻一番,突破1.2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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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健康服务业。重点推进健康管理、医药保健、远程医疗、健康文化、健康旅游等综合健康服务业融合发展,到2020年健康服务业增加值预计达到1万亿元左右。

第四章 抢占信息化制高点建设高水平信息化强省

实施信息化战略,超前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着力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大数据战略,发展分享经济,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业态,强化信息安全保障,建立自主可靠的信息技术创新体系,拓展网络经济空间。到2020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广泛应用,努力打造全国信息化先导区,建成全国互联网创业创新高地、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和国际信息网络枢纽中心。

第一节 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水平

统筹全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布局,重点推进网络提质增速,增强信息基础设施服务能力。

推进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以广州和深圳为中心、珠江口东西两岸各市为节点的信息基础设施布局。超前布局下一代互联网(NGN),推进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互联网数据中心和支撑系统的升级改造,提升城域网络综合业务承载能力,加快IPv4向IPv6业务迁移,推动IPv6宽带网络规模化商用。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筹建政务信息中心,进一步开放公共场所支持基站建设,制定公共建筑设施免费开放目录。

提升网络接入服务水平。实施"宽带广东"战略,全面提升宽带接入能力。打造珠三角光纤网和粤东、粤西、粤北骨干环,形成全省"一网三环"大容量骨干光纤网。推进深圳等城市未来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电信普遍服务机制,开展网络提速降费行动,推进城市百兆光纤到楼入户,逐步实现光纤到自然村。深入开展三网融合全面推广工作,加快广电、电信双向业务商用化进程。推动4G网络全覆盖,加大5G技术研发力度,积极布局5G网络。加快珠三角无线宽带城市群建设,统筹推进珠三角信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网络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无线宽带城市建设。借助无线技术延伸宽带网络覆盖面,实现全省城镇公共服务区域无线局域网(WLAN)全覆盖,加快建设农村超高速无线局域网。到2020年,我省城市用户宽带接入能力达到300Mbps以上,农村用户宽带接入能力达到50Mbps以上。

专栏8 "十三五"时期我省信息化发展重点领域和支撑工程

1.大数据。推动实施政务大数据工程、工业和新兴产业大数据工程、公共服务大数据工程、大数据产业化工程、大数据创业创新工程、网络和大数据安全保障工程等六大重点工程。

2.云计算。重点推进云计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云计算核心产品与关键技术创新工程、云计算产业促进工程、云计算应用服务工程、云计算安全与标准工程等五大工程。到2020年,云服务产业规模达到3000亿元。

3.物联网。重点发展物联网设备制造业、物联网软件及系统集成业、物联网平台运营服务业、物联网应用产业等重点领域。到2020年,物流与供应链领域重点企业射频识别技术(RFID)应用普及率达到70%,物联网产业市场规模达到7000亿元。

4.宽带广东。围绕建设"宽带广东"和珠三角"宽带城市群",推动实施农村宽带网络建设工程、"宽带城市"建设工程、智慧城市建设工程、"三网融合"推进工程、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工程、移动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工程、公益机构、低收入群体和特殊教育机构宽带应用示范工程、未来网络基础设施等八大重点工程。到2020年,全省互联网国际出口带宽比2015年提高3倍以上,固定宽带普及率达到45%以上,3G以上无线宽带覆盖率达到90%,全省光纤入户率达到75%以上,珠三角地区光纤入户率达到80%,所有行政村开展光纤入户业务,4G宽带网络实现城乡全覆盖,全省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8%,珠三角地区达到85%。

5."互联网+"。重点推进互联网技术与服务融入我省传统优势产业全过程,积极发展基于网络化、智慧化多元产业融合而衍生的新型业态,逐步构建和完善高效便捷的宽带互联网络体系,激活网络创业创新新优势,拓展网络民生服务新模式。到2020年,传统产业企业信息网络应用率突破90%,全省建成互联网创新孵化基地10个,培育创新型互联网中小企业超过2000家,建成互联网经济创新示范区8个;全省网络购物普及率达73%,网络贷款总额超过8000亿元。

第二节 大力发展"互联网+"

拓展网络经济空间,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基于互联网的新理念、新模式、新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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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发展。推进下一代互联网技术向制造业等实体产业延伸渗透,通过互联网新技术提升传统产业创新管理水平、优化生产供应链、拓展海内外销售渠道,促进生产需求和市场供给的精准对接。发展支撑主导产业的"工业云"应用,实施"工业云"及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支持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全产业生态系统协作。支持骨干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开展线下制造与线上商务相结合的O2O制造模式。支持企业建设开放式网络创新平台,实现集中式、大规模的个性化产品定制。创新工业互联网商业形态,鼓励智能终端生产企业发展众包模式。

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新业态。健全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统筹指导互联网金融加快创新、规范经营、健康发展。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发展互联网银行、互联网证券、互联网保险、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新业态。建立服务实体经济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方便、快捷、普惠的金融服务。升级建设创业创新金融街,建立"互联网+"众创金融综合服务体系,汇聚创业创新资源。

推动智能农业发展。建设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电子政务连农民、信息技术兴农业。加强涉农信息资源整合,建设支撑"三农"发展数据库,逐步推动精准作业、智能控制、远程诊断、遥感监测、灾害预警、地理信息服务及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和林业中的应用。建设完善网上农资农产品交易平台,发展农产品定制开发和直销运营的新模式。

培育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兴业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打造一批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培养一批互联网经济领军企业。推进国家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加快推进广州、深圳、汕头、东莞、揭阳等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和网络零售平台。发展移动电子商务,开展基于移动互联网、社交网络等的新兴商务应用。积极培育物联网新型业态。推进云计算应用服务市场化。创新信息消费发展模式,推动发展基于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新兴消费模式,推动体验式消费、群体共享式消费、个性需求定制服务等新消费模式。鼓励发展新型物流业态和服务模式。

拓展公共服务领域信息技术应用。构建面向交通、电力、环保、现代农业种养、食品溯源、企业供应链管理的数据应用创新平台,促进社会数据生产和流通。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和省级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建设覆盖城乡的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提升互联网医疗服务,推广远程医疗和健康咨询保健智能应用。推进教育信息化一体化工程,推动优质教育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和创新应用,加快发展远程教育。推进水电气、人口计生、物业管理等社区服务智能化,发展在线办理、在线阅读、居家养老、家庭病床、应急救助等领域信息化便民服务。

专栏9 "十三五"时期我省"互联网+"行动计划

1."互联网+创业创新"行动计划。重点建设互联网创新园区、研究院及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创建互联网经济创新示范区;培育新型互联网研发机构10家以上、重大互联网创新示范项目10个以上。

2."互联网+先进制造"行动计划。积极推进"互联网+工业设计"中心、3D打印创意社区建设;着力打造网络化产品研发制造基地、"互联网+生产制造"示范基地、互联网智能产品生产基地;建成100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200家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工业互联网试点企业达300家。

3."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建设农业互联网技术应用服务平台、质量安全溯源平台与大数据管理平台;深入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全省重点监管食品品种可追溯率达95%。

4."互联网+现代金融"行动计划。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新业态,培育互联网金融全牌照控股集团3家,支持2000个互联网创业创新项目实现网上融资和孵化发展。

5."互联网+现代物流"行动计划。加快全省智能立体交通运输体系、智慧物流园区与现代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打造智慧物流产业链;培育30家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物流业实现增加值7100亿元,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下降到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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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互联网+现代商务"行动计划。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跨境电子商务离岸数据中心;深入开展"广货网上行",建设中小微企业服务网络平台;推动全省网络零售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达27%,购物网民规模超过6900万人。

7."互联网+现代交通"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全省超高速车联网建设;建立综合运输公共信息服务大数据平台;实现对全省70%交通基础设施的智能感知覆盖,城市道路实时车流速度采集率达50%。

8."互联网+节能环保"行动计划。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智能电网、智能计量仪器、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环境信息网络平台和省环境信息数据平台;推进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4年下降16%,环保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覆盖率达97%。

9."互联网+政务服务"行动计划。加快完善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建立政府数据信息资源开放机制,建设全省政务大数据库和政务大数据分析系统;建成5个大数据产业基地。

10."互联网+公共安全"行动计划。加快社会治安防控网、平安建设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全省应急指挥体系;推进全省二类视频监控点(含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联网率均达100%,应急管理数据库共享率达90%。

11."互联网+惠民服务"行动计划。建立全省医疗大数据库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省级智慧旅游公共服务网络平台以及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推进全省网络医院试点达20家,建设20家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企业。

12."互联网+便捷通关"行动计划。完善全省各地方电子口岸数据共享平台;完成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商检验检疫数据交换平台及应用系统建设,通关无纸化覆盖所有业务现场和领域。

13."互联网+城乡建设"行动计划。构建智慧城乡数字空间体系;发展互联网住房保障服务。

第三节 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

创新大数据管理体制机制,推进重点领域大数据示范应用,着力培育大数据骨干企业和创业创新基地,努力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大数据应用先行区和产业集聚区。

推进大数据应用创新。推进大数据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相结合,推进政务服务模式创新,面向公众构建高效便民的网络政务平台。推动大数据在我省制造业的应用创新,创新运用大数据工具,开发和推广轻型信息化应用系统,提高企业自动化与大数据技术集成创新能力,加强生产过程智能化。鼓励大数据支持下的商业服务模式创新,推动金融、通信、物流、零售、外贸等企业信息化和大数据改造,鼓励其向用户平台类企业转变。推动大数据在公共事业领域的应用创新,建立医疗大数据统一框架和推进生物基因大数据应用,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社会保障预警机制,建设数字驱动的绿色城市,发展基于大数据的交通流量管理、自适应交通控制等应用与基于实时评估的个性化教育。

推进大数据资源开发与共享。统一数据编码和格式标准,加强全省政务数据资源整理,制定数据资源管理制度,构建标准化的政府公共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服务体系,实现全省政务数据的准确定位、实时交换、充分共享与集中可用。建立全省企业数据采集网络,建设全省经济管理大数据库,发布产业发展数据。统筹省内云计算中心发展,积极探索构建跨区域共建共享机制和模式,引导数据中心向大规模、一体化、绿色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建立和完善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信用体系等基础数据库,推动社会机构和公众对政府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的共享、整合、分析与挖掘,构建社会联动的大数据资源积累与共享机制。

培育和发展大数据产业。围绕数据感知、传输、存储、安全、管理、统计、分析、挖掘等全流程,大力发展大数据有关硬件、软件、终端、内容与服务产业,建立大数据交易中心,构建完善的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加快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集成应用,支持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社交平台、即时通信、搜索引擎类企业基于海量用户行为数据资源,发展平台与数据集成、线上与线下互动的商业服务。突破大数据采集、存储、管理等关键技术,加强数据仓库研究;围绕数据关联分析和显示,加强数据挖掘和虚拟技术研究,建立大数据可视化平台。到2020年,打造2-3个自主创新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数据产业园,大数据应用、服务和产品制造企业达到200家以上。

第四节 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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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联合监管和协调机制,明确信息安全工作责任,推动落实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维要求,完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行网络实名制,完善网络信用体系,规范互联网服务市场秩序,强化企业、机构在网络经济活动中保护用户数据和国家基础数据的责任。建立公共无线局域网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保障重要信息系统、重点网站、关键敏感数据和个人隐私信息安全,保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安全。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通报处置机制,建设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通报预警平台。建设政务信息安全监管平台,完善政府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安全管理。增强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以及无线宽带网络的安全防护能力,加大无线电安全管理和重要信息系统无线电频率保障力度。鼓励发展信息安全产业,加强信息安全领域自主可控产品和技术研发、孵化和推广,提升核心产品的国产化水平。

第五章 增强发展整体性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优化区域功能和空间布局,加快推进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和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推动形成资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到2020年,区域发展协调性进一步增强,有效规范的空间开发秩序和区域协同发展的机制基本形成,为全省率先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均衡协调的空间支撑。

第一节 强化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

利用中心城市集聚资源要素的优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区域服务功能,扩大辐射范围,带动周边中小城市快速发展。

提升广州区域服务和辐射功能。推进广州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贸易中心、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和国家创新中心城市,提升国际国内影响力。充分发挥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和省会城市作用,强化区域中心的功能支撑和服务能力,巩固华南区域中心地位。大力发展科技创新、总部经济、金融服务等服务于区域经济的机构和业态,促进产业集聚,占据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高端,推动与周边城市形成梯度分工合理的产业布局。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进一步强化辐射带动功能。

强化深圳创新引领地位。推进深圳建设更具改革开放引领作用的经济特区、更高水平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及科技和产业创新中心、更具辐射力带动力的全国经济中心城市、更具竞争力影响力的国际化城市和更高质量的民生幸福城市,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创新中心。强化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继续在全省创新驱动发展和改革开放中发挥排头兵作用。完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加快发展信息经济,打造国际信息港。充分发挥在证券、银行、保险及跨境金融等方面的优势,建设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

增强地级市城市带动作用。进一步发挥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肇庆、汕头、韶关、湛江等重点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延伸面向腹地的产业和服务链,通过集聚和扩散效应带动经济区域内中小城市壮大规模、提质增效。强化珠海作为珠江西岸核心城市的辐射、服务功能,加快发展汕头、湛江等区域中心城市,推动城市扩容提质,不断提高城市的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促进与周边城市融合协调发展。

专栏10 "十三五"时期我省地级以上城市发展定位

1.广州市。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区域文化教育中心,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贸易中心、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和国家创新中心城市,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

2.深圳市。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国际化城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及科技和产业创新中心、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创新中心。

3.珠海市。珠江西岸核心城市,建设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生态文明新特区。

4.佛山市。建设中国制造业一线城市、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龙头城市、创新驱动发展先锋城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典范城市。

5.惠州市。建设电子信息产业和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珠三角向粤东及赣南、闽西地区辐射的物流中心。

6.东莞市。建设国际制造名城、现代生态都市、珠三角创业创新基地、区域枢纽城市、岭南山水文化名城。

7.中山市。建设世界级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珠江西岸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区域科技创新研发中心、珠三角宜居精品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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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江门市。珠三角西翼与粤西地区联系的交通门户、珠江西岸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世界级轨道交通产业基地、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市及中国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

9.肇庆市。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风景旅游城市、珠三角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珠江-西江经济带中心城市、粤桂黔高铁经济带重要经济增长极、广东的商品粮基地和农副产品加工基地。

10.汕头市。粤东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创新型经济特区、东南沿海现代化港口城市、区域交通枢纽、科技中心和商贸物流中心。

11.汕尾市。建设粤东地区通向珠三角的桥头堡、滨海旅游聚集地、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滨海城市、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基地。

12.潮州市。建设历史文化名城、重要的特色产业基地、现代化滨江临海城市、广东特色经济示范区、重要临港产业基地、粤东特色旅游目的地。

13.揭阳市。建设广东新型工业化城市、重要石化能源基地、粤东经济强市、区域枢纽型城市、粤东航空物流基地。

14.阳江市。建设国家新能源基地、中国五金刀剪基地、沿海临港工业城市、休闲旅游度假胜地。

15.湛江市。建设全国海洋经济示范市、广东对接东盟的先行区、粤西地区和北部湾地区中心城市、现代港口城市、重化产业基地、生态型海湾城市。

16.茂名市。建设区域次中心城市、粤西重要交通枢纽、现代化港口城市、粤西组团式海滨城市、全国现代特色农业基地、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全省重要能源物流基地。

17.韶关市。建设珠三角融合发展区、国家交通枢纽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旅游产业集聚区、粤湘赣省际开放先行区、粤北地区中心城市、老工业基地振兴示范市。

18.河源市。建设全国低碳示范城市、粤东北特色中心城市、环珠三角新兴产业集聚地、粤北与赣南区域物流中心、岭南健康休闲旅游名城、现代生态园林城市。

19.梅州市。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广东绿色崛起先行市、文化旅游特色区、世界客都、韩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保护地、粤东北的区域中心城市和潮汕平原北上开拓腹地的交通枢纽。

20.清远市。建设广东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环珠三角高新产业成长新区、生态宜居名城和珠三角北缘的门户城市。

21.云浮市。建设珠江-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全省循环经济和人居环境建设示范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宜居宜业的现代生态城市。

第二节 巩固提升珠三角城市群核心竞争力

深入实施珠三角优化发展战略,全面提升珠三角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落实"九年大跨越"的目标要求,全面完成《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以项目建设、技术改造、重大平台、骨干企业、科技创新为重点,进一步优化珠三角地区生产力布局。积极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努力建设国际一流的创业创新中心。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积极打造珠江两岸高端制造产业带,加快发展与制造业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初步建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全国现代服务业中心和世界先进制造业基地。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深入推进广州国际创新城、中德(佛山)工业服务区、惠州环大亚湾新区等建设,推动珠三角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取得实质性突破,打造珠三角转型升级示范区,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走在全国前列。

提升区域一体化水平。编制实施珠江三角洲全域空间规划,进一步完善珠三角地区一体化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广佛同城化的示范作用,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基本公共服务、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物流、信息化、旅游、生态安全、科技创新等十个方面一体化,提升珠三角地区一体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珠江东西两岸互联互通水平,加快推进深中通道、虎门二桥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两岸融合发展。

第三节 着力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

坚持创新引领,强化生态保护,重点推进粤东西北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建设和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将粤东西北地区培育成新增长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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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区域发展定位。强化粤东地区与珠三角地区尤其是珠江口东岸各市的经济合作,推动建设资源共享、一体化融合发展的汕潮揭特色城市群,打造国家海洋产业集聚区、临港工业基地和世界潮人之都。强化粤西地区与珠三角地区尤其是珠江口西岸各市的经济合作,积极拓展大西南港口腹地,推动建设功能清晰、协同发展的粤西临港经济带,打造国家级重化工业基地、全省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强化粤北地区与珠三角地区的全方位合作联动和配套发展,推动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粤北生态型新经济区,打造环珠三角特色产业带、全省低碳经济示范区、国家级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

继续推进"三大抓手"。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速升级,强化互联互通,加快完善粤东西北地区综合交通网络。大力推进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基本实现与珠三角地区快速便捷的交通联系,建成较为完善的出省综合运输大通道,统筹推进粤东、粤西港口群建设,着力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优化民用运输机场布局,布点通用航空机场。加快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以创新为引领培育提升特色产业集群,扩大产业集聚规模,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力度,形成一批空间布局合理、主导产业突出的专业园区;打造高水平发展平台,强化中德(揭阳)金属生态城、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中德(茂名)精细化工基地等平台建设,努力推动优秀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立足于建立跨区域的产业链,促进粤东西北地区与珠三角地区产业互联互补互动发展;发挥区位优势,加强与周边省区经济的合作。深化对口帮扶,推动区域间互利共赢。鼓励建设有特色、有优势的商品市场。到2020年,粤东西北产业转移园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粤东西北地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超过40%,形成30个年产值超过100亿元的产业园区,成为推动粤东西北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实施粤东西北各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建设规划,推进地级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稳步推进新区建设,拓展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完善城镇体系。坚持产城融合,加快产业集聚,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强化中心城区要素集聚能力,建设宜居宜业现代化城市。到2020年,中心城区主要发展指标和设施指标超全国平均水平,部分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筑牢生态环保底线。粤北地区坚持保护优先,强化生态屏障功能,着力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严格控制开发强度,禁止可能威胁生态系统稳定、生态功能正常发挥和生物多样性的各类开发行为,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生态旅游、观光农业等特色产业。粤东、粤西地区坚持发展中保护,着力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减少工业化、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切实保护湿地和红树林等资源,减少海洋开发过程中对陆域和海域生态环境的破坏。

第四节 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扶持力度

加大对原中央苏区县、欠发达革命老区县、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老工业基地、资源枯竭型城市的支持力度,完善对口帮扶机制和政策,推动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从对口帮扶转为全面合作融合发展。

加快欠发达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原中央苏区、贫困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等欠发达地区的高等级公路、铁路、港口、码头、航道、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欠发达地区重大水利工程、地质灾害治理、矿山环境治理工程实施力度。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实施"宽带中国"、"宽带乡村"工程。

着力培育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产业。促进欠发达地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让农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积极发展特色农产品交易市场,鼓励大型零售超市与农村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积极发展欠发达地区农村电商。鼓励依托欠发达地区的生态、农业资源,发展养生养老基地和休闲度假目的地。支持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建设红色旅游精品景区。完善欠发达地区开发与扶持政策。积极有序开发建设风电、生物质能、太阳能基地,着力解决电力消纳问题。合理调整欠发达地区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镇低效地再开发和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逐步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投资补助比重,严格落实国家取消或削减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配套资金的政策。改革创新珠三角地区对口帮扶粤东西北地区机制,通过资源互补、产业转移、人才交流、共建园区等方式,建立区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第五节 积极促进区域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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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区域合作与融合,增强珠三角地区对粤东西北地区的辐射带动,推动形成内联外拓、联动融合的区域发展新局面。加强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双向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强化珠三角核心区辐射带动作用,促进阳江、云浮、清远、韶关、河源、汕尾等环珠三角市对接融入珠三角发展。加快广清一体化,推进清远率先融入珠三角。通过加强交通、产业等方面的对接,推动韶关、云浮融入珠三角。强化阳江与珠中江的对接,推动装备制造业、交通基础设施等加快发展。支持汕尾、河源就近承接珠三角转移产业,加快与深莞惠融合发展。强化梅州与汕潮揭对接发展。加快汕潮揭城市群建设,支持湛江建设环北部湾中心城市,发展壮大湛茂阳沿海经济带,优化粤东、粤西地区经济发展格局。

专栏11 "十三五"时期我省重大区域协调发展平台

1.已经批准建设的重大平台

①区域合作载体

珠三角地区:珠海西部生态新区、惠州环大亚湾新区、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东莞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中山翠亨新区、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肇庆新区。

粤东西北地区:汕头海湾新区(范围与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重合)、潮州新区、揭阳新区、汕尾新区、湛江海东新区、茂名滨海新区、阳江滨海新区、云浮新区、韶关芙蓉新区、清远燕湖新区、梅州嘉应新区、河源江东新区、广东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汕潮揭临港空铁经济合作区。

②经济合作区

深汕(尾)特别合作区、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2.规划建设的重大平台广州航空经济示范区、深圳航空经济示范区、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

第六章 推进新型城镇化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

按照协调发展的要求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到202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努力实现城乡一体化。

第一节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逐步覆盖全部常住人口,使全体居民共享城镇化发展成果。推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结合城市规模,优化人口布局,总体上控制和疏解珠三角地区人口压力,引导人口向重点开发区域有序转移。统筹推进差别化户籍制度改革,严格控制广州、深圳两个超大城市人口规模,有序放宽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入户政策,适度把握珠海市落户节奏,有序放开其他地级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继续推行高技能人才入户制度和积分入户制度,完善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城镇政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一证通"制度,积极拓展居住证的社会应用功能。到2020年,实现不少于600万本省和700万外省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财政建设资金对城市基础设施补贴数额与城市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三挂钩"机制。健全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接受公共教育,鼓励公办学位不足的地方向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购买义务教育服务。改善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医疗卫生条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公共卫生服务。建立不分户籍、不分经济类型和用工形式的失业保险制度。增强粤东西北地区优质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市民化。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实现公租房货币化。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推动保障性住房覆盖全部农业转移人口。到2020年,全省改造棚户区25万户,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基本得到保障。

第二节 建设和谐宜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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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城镇化的发展布局和空间形态,打造现代城市,形成布局科学、功能互补、环境优美的城镇化发展格局,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

完善城镇空间体系。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对接国家"两横三纵"城镇化布局,落实主体功能定位,进一步优化城镇化布局。构建以珠三角城市群为引领,以汕潮揭城市群、粤西城镇群和粤北城镇集中区为重点,以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湛江等国家级和区域性中心城市为核心,以沿海发展带和深(珠)穗-穗清韶城市功能拓展带为主轴的多中心网络化城镇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全省城镇规模等级结构,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科学布局、合理分工、协调发展。

优化城市空间组织形态。强化空间开发管制,科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依法控制开发强度。推动广州、深圳、东莞、佛山、湛江、茂名、汕头、揭阳等人口规模较大的城市,以串联式、卫星城式空间形态,构建职住平衡、功能完善的城市组团,疏解城市中心区压力。依据现有工业园区,深化产城融合发展。合理把握新区规模,加强产业支撑,打造集实体产业发展、完整生活配套设施为一体的城镇新区。推行公交导向型(TOD)开发,围绕综合交通枢纽站场,建设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城市综合体。打造开放式街道邻里空间,构建人性化的公共空间体系。

打造现代品质城市。注重城市品质和功能提升,全方位打造宜居、智慧、绿色、人文的现代城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调整城市设市规模,实行绿色规划、设计、施工标准。推动各市城区尤其是新区,按照城市建设与承载人口规模"紧平衡"的原则,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运行效率和城市发展质量。推进建设全面覆盖、泛在互联的智能感知网络以及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智慧城乡空间信息服务平台等一批智慧城镇的信息基础设施,大力提升交通、能源、市政、应急指挥等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深入实施智慧城市试点,建设珠三角世界级智慧城市群。推进低碳生态城市、海绵城市、绿色生态城区、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注重城市历史文化传承,实现历史文化遗产的永续利用。积极促进城市更新和有机再生,提升建筑质量。改革完善规划管理体制,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图衔接,推进"两图合一",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治理各类"城市病"。

第三节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落实县域主体功能定位,分类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增强综合承载力,稳步提升县域城镇化水平,确保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到2020年,县域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5%。

大力发展县域特色经济。依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实行县域分类指导,推动县域培育发展与主体功能定位相适应的特色优势产业,依托优势资源打造产业集群。重点开发区域县重点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积极有序承接产业转移,逐步融入珠三角产业链,力争到2020年有2-3个县实现GDP超千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县重点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在严格控制开发强度、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序发展生态旅游等生态环保型产业,力争到2018年在县域建成一批4A级旅游景区。农产品主产区县重点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培育建设农业专业镇,努力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力争到2020年每县新增1-2家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农业龙头企业。

强化县域综合承载能力。强化县域城乡统筹载体作用,加快县城和中心镇(重点镇)人口集聚、产业集中和功能集成,不断增强发展县域经济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业落户的支撑作用。支持经济实力强、发展条件好、人口规模大的特大镇和县有序改市。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强的县城和中心镇(重点镇)为依托,统筹规划建设产业园区,强化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强化县城扩容提质,合理规划县域公共交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等综合配套设施,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覆盖率,引导本地农业人口向县城和中心镇(重点镇)集聚,促进就地就近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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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县域发展体制机制。大力推进扩权强县和简政强镇,赋予县级更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一步扩大省财政直管县试点。合理确定县级财政支出责任和相应分担比例。加大省级对县级生态补偿和基本财力保障奖补力度,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编制实施县级权责清单。深化县级执法体制改革,切实增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开展特大镇扩权增能试点工作,推进特大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赋予镇区人口10万以上的特大镇部分县级管理权限。

第四节 完善城乡一体化机制

健全城乡一体发展的体制机制,在城乡资源要素市场、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

推进城乡规划建设一体化。全面推进城乡规划建设体制改革,努力实现城乡规划一体化。合理安排城镇建设、村落分布、产业聚集、农田保护和生态涵养空间,编制完善县(市)全域城乡建设规划。加大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力度,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

推进城乡资源一体化配置。合理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建立健全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城乡共享机制,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推动城乡各类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实现自由顺畅转移、无障碍对接。完善农村客运班车服务及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实现城乡运输一体化。强化城乡资源要素市场一体化,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推动形成城乡劳动者公平就业、同工同酬的制度环境;建立健全农村急需的专业技术型、市场经营型人才引进和常驻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第七章 强化"三农"基础地位建设幸福美丽新农村

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保障安全的总体要求,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建设幸福美丽新农村。到2020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万元左右,"三农"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筑牢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

第一节 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结构调整,走产品安全、生产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科学实施耕地开垦改造,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和增加粮食产量,"十三五"期间全省粮食年总产能保持在1300万吨以上。提高粮食产能,按照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要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完善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编制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继续实施大中小型灌区改造、机电排灌、田间水利、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等工程项目。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工程长效管护机制。加强农业生态治理,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推广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的生产技术。推进农业标准化和信息化,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

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布局调整,规范农业发展空间秩序,根据主体功能区划和"四区、两带"的农业发展格局14,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发展品质农业,做强热带亚热带特色农业,建设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带,打造雷州半岛热带亚热带、粤西"北运"蔬菜优势产区、茂名特色水果产区等一批广东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农产品区域品牌;大力发展特色林业经济;加快发展畜牧业和畜禽规模化健康养殖;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和远洋渔业发展。发展科技农业和生物农业,加强农业科技攻关,完善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机制,构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和示范基地。大力发展现代种业,打造良种育繁推一体及产业化体系。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大力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逐步推进岭南特色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研发推广适用于丘陵山地分散小规模生产的特色农机具和设施装备。到2020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3000万千瓦,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2%。

构建新型多样化农业经营体系。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建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现代农业"5+1"全链条建设15。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

专栏12 "十三五"时期我省农业现代化重大支撑工程

1.五大精致农林牧渔业发展重点领域:岭南特色果蔬茶产业、特色畜牧产业、岭南园艺花卉产业、特色传统林产品、无公害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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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十大农林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工程、种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平原农田林网建设工程、木材战备储备林建设工程、林下经济建设工程、油茶产业基地建设工程、远洋渔业发展工程、海洋渔船更新改造工程、高标准现代化渔港建设工程、"平安海洋"气象保障工程。

3.农村深化改革重点领域: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农村金融改革、农村基层治理体制机制改革。

第二节 积极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充分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加大政策助农增收力度,推进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努力保持农民收入稳步增长。

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统筹整合支农项目资金,增强财政投入的精准性、实效性。坚持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入农业农村发展领域。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增加农业保险险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加快构建农业担保体系。完善耕地保护补偿、生态补偿和农业补贴政策。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切实加强涉农资金监管。

强化农村社会化服务。大力培育涉农经营性服务组织,加快构建公益性和经营性相结合、覆盖全程、便捷高效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稳定和加强基层农技推广等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在农技推广中的作用。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服务。推广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服务模式,鼓励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农机合租社开展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实现规模化生产。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森林旅游业、特色林果业、林下经济、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农村服务业,带动农民就业致富。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或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乡村旅游等新业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打造一批国内外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第三节 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加快新农村建设,强化规划引领,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村庄环境整治,建设有岭南特色的幸福美丽乡村。

优化农村规划布局。加强县市域空间性规划的衔接,修订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镇、乡、村庄规划,探索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提高村庄规划覆盖率。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整治空心村,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科学引导农村住宅和居民点建设。保护乡村文化、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民居,推进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名镇名村和幸福村居建设。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推进200人以上自然村硬化路建设,加快农村出行公交化步伐;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提高农村运输安全保障水平。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加快农村与城镇供水网联接,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实现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山区达到85%以上、丘陵区和平原区达到90%以上,加强对农村饮水水质的监测,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推广沼气等清洁能源,完善农村沼气建设管理机制。加强农村邮政设施和宽带网络建设,继续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加强农村信息合作社试点建设,健全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和运营。

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村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推进实施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和均衡发展水平。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化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农民职业技能,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提高农村地区医疗水平,向农民提供安全价廉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农村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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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系统,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和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农村废弃物和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基本完成全省村庄整治任务。到2020年,90%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卫生镇、卫生村普及率分别达到50%、70%。

第四节 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加快开展农村地籍调查和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扎实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细化集体林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探索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健全资产收益分配制度,有序推动集体经济股份内部流转,推进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建立健全覆盖县镇村三级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体系。推进农垦改革,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快推进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实施普惠金融村村通工程,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村基层自治的民主协商、参与和决策机制,强化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引导村民理事会等群众组织规范运作。加快推进云浮、清远、南海等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和试点工作。

第八章 加快构建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

以增强保障能力、提升综合效率为导向,着力完善功能体系,优化结构布局,坚持建设、管理、服务并重,加快完善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网络,到2020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运行高效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增强发展后劲。

第一节 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科学布局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基本建成内联外通、衔接顺畅、服务高效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构建布局合理的综合运输通道。对接国家综合交通布局,进一步完善我省综合交通走廊建设,构建三横四纵、内联外通、开放融合的综合运输大通道。强化珠三角作为全省交通枢纽核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重点完善珠三角经粤东西北至各周边省(区)的综合运输主通道;以汕头、湛江、梅州、韶关等为枢纽节点,建设粤东西北区域性综合运输通道;参与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走廊。

图5 广东省综合运输通道布局示意图(略)

建设功能完善的综合交通网络。加快建设以高快速铁路和高速公路为重点的快速运输网,基本建成以珠三角地区为核心,辐射粤东西北地区和周边省(区)的高快速铁路网和高速公路网,实现市市通高快速铁路。建设专业化货物运输网,以沿海主要港口为支点,加强出海航道、内河航道、疏港铁路、疏港公路等集疏运网络建设,积极构建衔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货运通道;建设运输便捷、调节灵活的油气主干管网。加强主要城市群交通网建设,初步形成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网,建设珠江口东西两岸跨江通道,构建珠三角城市群内部1小时交通圈;启动粤东城际轨道交通网建设,促进汕潮揭同城化发展。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完善大城市公共交通网,加快广州、深圳等中心城市地铁建设,积极推进佛山、东莞、中山等城市有序发展适宜的城市轨道交通。完善普速铁路、普通公路等基础运输网建设,加强设施升级改造,拓展网络覆盖范围,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邮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交邮融合。到2020年,全省铁路运营里程达到5500公里,其中高快速铁路运营里程达到2000公里;公路总里程达到25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1万公里;内河三级及以上高等级航道里程达到1400公里。

专栏13 "十三五"时期我省综合交通网络重大项目工程

1.快速运输网

高快速铁路:深茂铁路、梅州至潮汕铁路、合浦至湛江铁路、广州至汕尾客专、赣州至深圳客专、龙川至龙岩客专、湛江至海安铁路扩能工程等,建设里程约1350公里。

高速公路:武深高速仁化至博罗段、汕昆高速龙川至怀集段、汕湛高速惠州至湛江段、河惠莞高速、玉林至湛江高速、中山至阳春高速、韶关至新丰高速等,建设里程约5100公里。

2.专业化货物运输网

航道工程:广州港、深圳港、珠海港、湛江港、汕头港进港航道扩建工程,西江、北江航道扩能升级工程等。

疏港铁路:广州南沙港铁路、湛江东海岛铁路、茂名博贺港铁路、粤东疏港铁路等。

疏港公路:珠海市洪湾至高栏港高速公路、湛江东海岛至雷州高速公路、大埔至潮州港高速公路(含大漳支线)等。

油气管道:珠三角成品油管道二期工程、粤东西北天然气管道工程。

3.城市群交通网

城际轨道:穗莞深、莞惠、佛莞、广佛环线、广清、广佛江珠、肇顺南等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粤东城际轨道交通工程。

珠江口通道:港珠澳大桥、深中通道、虎门二桥、深茂铁路公铁两用大桥、莲花山跨江通道等。

4.大城市交通网

城市轨道: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等城市轨道交通项目。

5.基础运输网

普速铁路:鹰潭至梅州铁路、韶关至柳州铁路、广梅汕铁路龙川至龙湖南电气化改造等。

普通公路:国省道改造,县乡公路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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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一体高效的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广州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提升其他全国性、区域性和地区性综合交通枢纽运营水平。重点推进港口、机场、大型铁路站场等综合枢纽站点建设,加强多种交通运输方式有机衔接,实现旅客便捷换乘和货物高效联运。统筹港口资源,优化功能布局,协调推进珠三角、粤东、粤西三大港口群发展,打造亚太国际航运枢纽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家门户;加强港口货运设施建设,提高货物换装效率,大力发展铁水联运、公水联运、水水中转等多式联运。完善以广州白云机场、深圳宝安机场国际枢纽机场为核心的全省民用运输机场体系建设,积极推进高快速铁路、城际(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等引入大型机场,有效提升机场旅客集疏运能力;依托机场枢纽建设航空快件中心,统筹布局空港物流园区,推动航空物流做大做强;推进低空空域管理试点改革,加快通用航空基础设施布点。加强铁路客运站场综合枢纽建设,完善广州火车站等特大型客运枢纽功能;依托铁路货运通道,加快建设石龙、大田铁路集装箱站等大型货运枢纽。到2020年,民用运输机场旅客吞吐能力超过1.4亿人次,港口货物年综合通过能力达到20亿吨。

专栏14 "十三五"时期我省综合交通枢纽重点建设工程

1.主要客运枢纽

机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深圳机场扩建工程、珠海机场扩建工程、韶关机场改扩建工程、梅县机场迁建工程、珠三角新干线机场等。

铁路客站:广州火车站综合改造、佛山西站扩建、广州北站扩建等。

2.主要货运枢纽

港口:广州港南沙港区集装箱四期工程、深圳盐田港区集装箱码头工程、珠海高栏港区万江物流码头工程、汕头广澳港区工程、湛江港霞山港区通用码头工程等。

铁路货站:石龙铁路集装箱站、大田铁路集装箱站等。

提升综合交通管理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智能交通,加快互联网与交通领域深度融合,推动移动互联、物联网、云计算、定位导航等技术在交通运营管理、服务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建立多层次交通运输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多种运输方式信息服务对接和一站式服务,开展公路、铁路、航空等联网联程售票以及全程物流信息服务。积极推进一体化运输服务,加强客运服务各环节有机衔接,推进客票一体联程,重点发展空铁联运;推进货运设施和装备标准化,优化货运组织方式,重点发展集装箱、大宗物资海铁联运,加快发展甩挂运输。支持开展运输服务商业模式创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发展差异化、个性化客运服务;加快广州、深圳航运服务集聚区建设,大力发展航运金融、保险及法律服务等。

第二节 建设现代能源体系

转变能源发展方式,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推动能源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提高能源效率,创新能源发展体制机制,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省内电源装机容量达到约1.3亿千瓦,天然气主干管道通达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

增强能源供应能力。加强电源建设,安全发展核电,清洁高效发展煤电,有序发展气电,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适度建设抽水蓄能等调峰电源,合理增加接收西电。完善电源布局,建设粤东粤西沿海骨干电源基地,在珠三角地区科学布局建设热电联产、调峰电源和分布式能源站等支撑电源。加强油品和天然气供应能力建设,有序推动重大炼化基地建设,推进陆上天然气长输管道、沿海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和海上天然气供气工程建设,形成多通道、多主体、多气源的供气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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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现代化能源输配网络。继续加强电网建设,优化电网结构,促进电源电网协调发展,提升电网系统运行效率和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城乡配电网络建设,提高配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开展覆盖城乡的智能、高效、绿色变电站建设。加快城乡电力均等化服务进程。推进智能电网试点应用,建设微电网示范项目,开展配电自动化升级、智能用电小区建设和智能电表应用,加强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成品油管道布局,建设连接各炼化基地和主要消费城市、贯穿全省的成品油输送干线,加快建设连接各主要气源点、以珠三角地区内外环网为核心、通达全省各地级以上市的天然气主干管网,推进城镇燃气管道建设,提升油气管道保护和应急管理水平。

加强能源储备和中转基地建设。完善能源安全储备制度,加强天然气、油品和煤炭等能源储备,逐步形成统一高效的能源输配网络和应急储备体系。加快粤东、粤西大型煤炭中转基地建设,扩大广州、珠海等国家煤炭储备基地规模。积极推进国家原油储备基地建设,发展成品油商业储备,提高天然气应急调峰储备能力,完善油气储备体系。加快省内铀资源勘查,提高支撑我省核电发展的资源保障能力。加强主要能源品种供需和储备情况监测预警。推进我省沿海能源储备中转基地与国家陆上能源运输大通道连通,依托"一带一路"建设国家陆海能源转运枢纽和南方区域能源中转储运交易中心。

推进能源可持续发展。以核电、天然气、风电、太阳能等为重点,大力发展绿色低碳能源。加快可再生能源利用,有序开发陆上风能资源,加快开发海上风能资源,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其他新能源利用,建设新能源示范城市、示范园区和绿色能源示范县。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行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责任管理,实现全省煤炭消费总量基本达到峰值。

专栏15 "十三五"时期我省现代能源体系重点建设工程

1.能源安全保障工程。建设阳江核电、台山核电站一期、汕尾陆丰核电等项目,2020年核电装机容量达到1600万千瓦,建设东西两翼沿海骨干电源和珠三角地区支撑调峰清洁电源。完善电网结构。加强天然气利用设施建设。建设雷州乌石17-2油田群开发项目,建设惠州、湛江等国家石油储备库。建设天然气应急调峰设施。建设粤东、粤西大型煤炭中转储备基地。

2.绿色低碳能源工程。建设滇西北至广东依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建设风电约500万千瓦,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约300万千瓦。建设智能电网示范工程,建设绿色能源示范县、新能源示范城市、示范园区,实施"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行动计划。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3.能源节能降耗工程。实施煤电节能减排综合升级改造行动计划。实施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推进油品质量升级。发展分布式能源等先进供能系统。

4.能源创新驱动工程。推进核燃料产业园项目建设。建设智能微网、储能等新型能源系统和先进超清洁低碳排放煤电等能源创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实施配电网改造升级行动计划、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电力和油气体制改革,建设广东省电力交易中心。

5.能源开放共享工程。推进"一带一路"能源资源合作,实施能源装备、技术和贸易"走出去";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推进城镇燃气管网建设。

图6 广东省能源重大项目布局示意图(略)

第三节 建立现代水利支撑保障体系

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水利防灾减灾和水安全保障能力,构建珠三角地区水利现代化体系和粤东西北地区水利综合保障体系。到2020年,县级市城区和主要乡镇防洪标准分别达到50年一遇和10~20年一遇。

提高城乡水利防灾减灾能力。完善沿海地区和大江大河防洪潮体系,确保西江、北江、东江和韩江干流堤围达标,加快建设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和潖江蓄滞洪区等流域防洪减灾工程。结合山边、水边、海边地区防洪建设,着力加强中小河流和小流域洪水治理,推进山区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海堤达标加固工程、农村重点易涝区整治和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切实增强城乡防洪抗旱排涝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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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水资源配置。坚持节水优先,科学做好跨区域水资源调度管理及相关工程建设,提升水资源管理和调配能力。实施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优化区域引调水工程布局,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等重大引???????豞?????????鑠╙???逰????敖????蒗?徚???????罝?宍??錰??????鍻???譬?鎘祶????げ?鱞???譬?錰???0V??^罎?????繑?繝????旿???0R??鱵ぬ?????????讚?牰????豥瑓??鱬??????????彼???????坎?艬??????轣????議???‰??喚??艬?鱎?????內冐??敬????? ? ?ぞ瓿?鱵ば?襬??????炏?  ???????0N???????鐀≥?????????????0???徚?????????譬???????魬????粘繓??貂????鍫捞???????ぼ珿??鍛????????珿??????? け????0????????????????邑?湝?Š???獓?魏魬???罝??彟?????遝???準?湓坟??魬???癞獓???亙癏魬????????魬????塬?鍟????獮道?坬??鍟????????睥??魬????鹞??彎??鎀呿兏魬??遝?ɑ癎?????邑?湝?魬???梕罾??け沑????????????瑓????????????珿??????ぺ??猀?????0???彼???????坎?艬?????湝?魬????蒑?垘祶???躗?彎???こ??镬弰??彎???こ????蕛???啙??湝?豣?????????????覗批???????????????覗批?????????????????ぎ??湵?????頰???0?睘⒏????????睘⒘祶???響???⒕缀???け沑??????譺罘??兲椀??????0???彭?????????????彞牥??⒖??????????鉭鵬????鎖撖楒???祶???霰???0?????魬??????????坮??????邕??鎏?????鍓?塗嵝?????0??罎??罬彞牭???????黎罬彞牭??S????????葬?厏??梗扬???瑬?⒖??缀????沑?????????霰???0??內冐??敬???鹥????ま???陶萀??????œ??鱧兗こ?內冐??敬?????0??????????陋桷???批??  ぞ獥?沑????????????????缀?????沑??????0000000{?嵺X鹒?陵?e????葞?e?譾?乥???????0Ne??屢?啒???啺窕??鹥????腎???鉒?熍扶葛陵?e??旿?詣?????^??????豞罎????豓???蒑?????せ?陵?e?蕭???腣????獓??e??梗打??桴??乔?屔豺?觿???蕙?呒????e??珿?葞?桥????????虗????獶葟e??啥????扢??œ?????襔?屶葥???? ? ?ぞ瓿??敞??????桶葟e?譾?乥?卒??????0000000000{??舰??????罎????豓?????0W婣??????葞?????桶葢閍????????????卼?????????????╕??菿???扢??????罶葒????豾?豐婬???罎????豓???????????屶葹???ā????睎?????蒑?腧??豑桖???湥?楟e?葑??????0O??????佔??唰???罝?坬饲??????瞆????睪???????????銈敓?唰?罝?坬饲?????喂??業??禂犑?贰?????????????????????????葳?????ご豑睧??????獶葾??????????瞆??????喑?贰??業??潧????聧????敠??瑧?????????赎?陵?e??豹??靓????????腗?ご豖???????睪???????啥????敞?????赧???蝓??奔貚??聧???????蝓?妀?e????豖??????????????????亐?????嗿?厐?憋???羋??????獓????0O???????娰???????龀????豕葭睑獶????豨??????????赶????坣???????????啹????趍???????????荵?偕???綏晞玈????扙???????蕗ざ?????鍔豻???际航运经济等产业发展,打造大宗商品交易平台、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融资租赁产业集群。积极推动创新型期货交易所、服务科技创业创新企业的金融机构、大宗商品仓单登记交易中心、新三板区域中心、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再保险中心和保险交易所等重大金融平台建设,促进金融业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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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辐射带动力。发挥广东自贸试验区高端要素集聚优势,搭建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知识产权等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发展加工贸易结算业务、建设结算中心,促进珠三角地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推动广东自贸试验区与泛珠三角区域的经贸合作,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探索构建国际商品交易集散中心、信息中心和价格形成中心,打造泛珠三角区域发展综合服务区。依托港澳在金融服务、信息咨询、国际贸易网络、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完善"走出去"政策促进、服务保障和风险防控体系,将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内地企业"走出去"重要窗口和综合服务平台。

第二节 建设"一带一路"战略枢纽和经贸合作中心

完善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多领域务实合作,把广东建设成为与沿线国家交流合作的战略枢纽、经贸合作中心和重要引擎。到2020年,争取实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边贸易额达到2150亿美元。

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重点参与"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通信、公路、桥梁、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共同推进国际大通道建设。构建国际航运服务体系,以广州港、深圳港为龙头,珠海港、湛江港、汕头港等周边港口为支撑,联合香港构建错位发展、合作共赢的世界级港口群,推动国际航线开发,加强港口国际合作,积极参与瓜达尔港及中巴经济走廊建设。完善国际航空服务体系,强化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国际枢纽机场功能,提升深圳宝安国际机场、珠海机场、揭阳潮汕国际机场、湛江机场等机场国际化水平,积极拓展国际航线。加快构建以广州、深圳、湛江为枢纽,以高速公路、高快速铁路等出省通道为骨干,连接东盟和泛珠三角区域省区的陆路国际大通道。建设广东(石龙)铁路国际物流基地,增开通往俄罗斯、中亚、欧洲、东盟的国际货运班列,加强广东与蒙古、俄罗斯及我国新疆、内蒙古等地的合作交流,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进出口双向铁路货运通道。完善口岸建设,促进国际通关、换装有机衔接,开辟跨境多式联运交通走廊。加强与沿线国家信息化合作,依托广东自贸试验区,规划建设面向全球的国际通信枢纽和区域性国际通信中心,形成服务沿线国家的大型国际数据中心。

强化国际产能合作。推动我省优势产业和企业加快"走出去",重点加强与沿线国家在制造业、基础设施、资源能源、农业渔业等方面的对接合作,不断提升与沿线国家产能合作水平。引导轻工、电子、建材、家具、纺织等传统优势龙头企业到沿线国家投资发展,带动配套企业转移产能。推动大型企业和制造业龙头企业到当地建设工业园区,吸引上下游企业集群式发展。支持具有装备和技术优势的通信、电力、路桥、港口等工程企业,积极参与沿线国家交通、能源等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沿线国家投资建设资源产品加工基地,开展能源资源精深加工。支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投资设立海外农业、渔业生产基地,拓展农机出口、良种推广、产品加工等领域合作。

拓展经贸合作领域。积极搭建合作平台,建设一批经贸合作示范园区、商品展销平台。发挥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梅州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广东(湛江)奋勇东盟产业园、广东(茂名)新加坡(裕廊)石化产业合作示范区等重要载体作用,鼓励海外华商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扩大银行、保险、证券等市场准入。建立有利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投融资机制,通过基金、信托、金融租赁、国际投行等为"一带一路"项目提供融资支持。深化与南太平洋岛国在基础设施、经贸、农业、远洋渔业、旅游等领域的合作,力争成为我国与南太平洋岛国合作的示范省。加强与印度的沟通联系,推动与古吉拉特邦的务实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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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文交流。加强与沿线国家在教育、医疗、体育、旅游、文化、科技等领域的交流。拓展教育学术合作,鼓励省内院校与沿线国家院校开展各种教育、科研、培训活动以及探索赴境外办学。加强医疗服务合作,促进公共卫生领域信息共享、早期预警体系建设、传染病防治、突发灾难应对等方面合作,推动建立一批友好医院。结合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展示,在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沿线国家开展"广东文化周"、"南粤文化海外行"等活动,鼓励广东音乐、粤剧等特色文化"走出去"。与相关国家在广东合作建设一批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联合研发中心、国际创新园、国际企业孵化器和国际人才培养基地等创新载体。充分发挥华侨华人融通中外的独特作用,加强与沿线国家粤籍华侨华人的联谊交流,将广东建设成为我国促进与沿线国家华侨华人交流合作的示范区。

专栏17 "十三五"时期我省参与"一带一路"对外合作重点建设项目

1.境内标志性建设项目:广东(石龙)铁路国际物流中心和中俄贸易产业园项目。

2.境外标志性建设项目:珠海-巴基斯坦瓜达尔港项目、招商国际斯里兰卡汉班托塔港二期项目、中马广东-马六甲海洋工业园项目、碧桂园马来西亚森林城市项目、中国-越南(深圳-海防)经贸合作区、广东振戎缅甸500万吨炼油项目、粤电国际电源合作项目、广晟泛澳老挝铜金矿项目、广新印尼镍铁矿项目、广垦东南亚橡胶种植和加工基地项目、湛江华大柬埔寨甘蔗种植及现代制糖产业化项目、沙特吉赞-中国产业集聚区项目、广东-伊朗格什姆自贸区合作项目。

3.一批具有代表性的重点项目:中白(白俄罗斯)工业园区,中亚建材基地;华为印尼电信基础网络连接项目,中兴东南亚超宽带传输网络项目,金通威南亚移动互联网项目;中国-东盟现代海洋渔业技术合作及产业化开发示范项目,广东海大越南水产饲料生产基地项目。

第三节 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

深入实施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国家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构建以粤港澳大湾区为龙头,以珠江-西江经济带为腹地,带动中南、西南地区发展,辐射东南亚、南亚的重要经济带,将泛珠三角区域打造成为全国改革开放先行区、全国经济发展重要引擎、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核心区、"一带一路"建设重要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先试区。

优化区域经济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广州、深圳在管理创新、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绿色发展等方面的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携手港澳共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世界级城市群,带动泛珠三角区域共同发展。促进区域城市群之间和城市群内部的分工协作,着力构建沿珠江-西江通道和沿重要交通干线的经济发展带。形成以大城市为引领,以中、小城市为依托,以重要节点城市和小城镇为重点的新型城镇化和区域经济发展格局,积极推动产城融合和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城市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促进区域一体化和良性互动。建立毗邻省区间发展规划衔接机制,推动空间布局协调、时序安排同步。注重陆海统筹,共同建立海洋经济示范区、海洋科技合作区,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推进重点领域合作。促进泛珠三角区域经济融合发展,强化区域产业合作和创新驱动发展合作,以珠江-西江等沿海沿江沿线经济带建设为契机,实施更大范围的产业转移和产能合作,共同培育世界级产业集群。大力推进统一市场建设,实施统一的市场规则,加强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构建区域大通关体制。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加快建设区域综合交通运输网,重点推进跨省(区)铁路、公路和西江黄金水道建设,加强区域间口岸合作,共建内陆无水港、沿海飞地港;以"西电东送"、"西气东输"为重点,加强省际间能源项目合作开发和能源产销合作;完善区域水利基础设施,加强水资源保护合作;在粤闽赣三省原中央苏区范围内开展超高速无线局域网应用试点,推进区域间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强社会事业合作,加快实现区域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养老、失业等社保关系跨省区转移接续。共同推进无障碍旅游区建设,打造国际黄金旅游区。积极培育区域对外开放新优势,发挥泛珠三角区域作为"一带一路"建设重要空间载体和腹地作用,共同深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在珠三角地区特别是广东自贸试验区搭建"一带一路"走出去平台,实现更高层次的互利共赢发展。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和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推动设立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基金,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和参与基金的运营和管理。支持开发性金融机构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建设。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共同建设粤赣湘桂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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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合作机制建设。高水平办好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以及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继续完善泛珠三角区域各领域合作机制,推动泛珠三角区域重大合作平台建设,积极发挥泛珠三角合作信息网作用,不断增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品牌的竞争力、辐射力和影响力。积极参与北部湾经济区、海峡西岸经济区开发,加强泛珠三角地区与长三角、环渤海地区的合作机制建设。

专栏18 "十三五"时期泛珠三角区域重大合作平台和重点合作项目

1.重大合作平台

①协调交流平台: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泛珠三角合作信息网。

②发展平台:珠江-西江经济带、环北部湾经济带、东江经济带、贵广、南广、武广高铁经济带。

③合作园区: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闽粤经济合作区、湛江-北海粤桂北部湾合作经济区、广州南沙粤港澳深度合作区、广州泛珠合作园区。

2.重点合作项目

①铁路:龙岩-梅州-龙川铁路、鹰梅铁路、赣深客专、柳州-贺州-韶关铁路、柳州-肇庆铁路、罗定-岑溪铁路、黎塘-湛江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合浦-湛江铁路、湛江-海口铁路扩能工程。

②公路桥梁:港珠澳大桥、广州-佛山-肇庆-梧州高速、岑溪-水汶-信宜-茂名高速、宁莞高速粤闽界至潮州古巷段、龙川-怀集-贺州高速、沈海高速徐闻港支线、南昌-东莞高速、梅州(大埔)-漳州(平和)高速、连山-贺州高速、玉林-湛江高速、罗定-信宜-陆川高速、琼州海峡跨海工程。

③航道:西江(界首-肇庆)航道扩能升级工程、西伶通道航道工程。

第四节 优化对外开放格局

重点实施"西进南拓"战略,提升与欧美发达国际及新兴市场经济体合作水平,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深层次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拓展开放型经济发展空间。

强化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合作。确立与发达国家战略合作的重要地位,实现更高水平、更多层次、更宽领域的交流合作。突出重点合作领域,开展产业链招商,加快引进境外资金、先进技术、高端人才和管理经验,鼓励国外企业特别是世界500强、行业龙头企业和先进中小企业技术水平高、附加值含量高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机构落户我省,集聚高端生产力,培育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和经济区。重点加强与欧盟在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精细化工、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工业设计、建筑设计、文化创意等领域的合作,推动与美国在高端制造、电子信息、金融服务、科技服务、生物医药、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等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合作,继续深化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在矿业、农业、畜牧业、教育、旅游等领域的合作。高标准规划建设中外合作产业园区,加快推进中德(揭阳)金属生态城、中德(佛山)工业服务区、中以(东莞)国际科技合作产业园、中瑞(中山)产业园、中意(云浮)产业园、中韩(惠州)科技园等合作平台建设。加强佛山中欧城镇化合作示范区建设,推进广州、汕头等开展中欧区域政策合作试点。

加强与非洲、东欧、拉美等地区合作。充分利用我省与非洲在资源禀赋和经济结构等方面的互补性,加强与非洲在资源能源、医疗卫生、旅游、农业、教育培训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不断加强经贸合作,扩大对非洲投资,拓宽工程承包领域。加强对非洲出口品牌和营销渠道建设,进一步扩大自主品牌、自主营销产品出口。增加非洲优势产品特别是非资源类产品进口。挖掘与东欧、拉美等新兴市场合作潜力,加强在资源能源、农业、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合作。

第五节 推进外经贸发展转型升级

坚持优质优价并重、优进优出并重、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并重,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实现从外贸大省向贸易强省的转变。到2020年,货物进出口总额达到12000亿美元,年均增长3%左右;服务贸易额超过2000亿美元,年均增长1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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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外贸结构。提升出口贸易质量和效益,拓展多元化市场。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稳定传统优势产品出口,扩大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营销网络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产品出口,壮大装备制造等新的出口主导产业,巩固出口市场份额。提高一般贸易比重,扩大服务贸易规模,创新加工贸易模式,深入开展国家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积极扩大进口,加快进口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先进技术、关键设备、重要零部件等进口,合理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加大重要物资储备进口。

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知识产权、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全面提升广东在全球产业价值链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快形成广货国际市场品牌,实现从全球产品制造向全球产业价值创造转变。培育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和新功能,创新外贸发展模式,加强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提高我省传统优势产品出口竞争力。建立金融、商贸、物流等政策支撑体系,拓宽进出口企业融资渠道。加快发展电子口岸,全面实施通关一体化。加强法律服务,妥善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加快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

第六节 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

积极引导我省优势产业和企业"走出去"进行全球布局,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进一步扩展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空间。到2020年,对外协议投资额超过500亿美元,年均增长20%以上。

支持企业跨国经营。培育一批大型本土跨国企业,引导企业以联合投资等方式积极参与全球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广东丝路基金的作用,支持企业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组织重点企业与境外机构开展对接交流,搭建集群式"走出去"平台。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大型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工程承包,加强资源能源联合开发利用,以工程带动装备、关键零部件、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物流链。以纺织服装、食品加工、家用电器、建材、家具等行业为重点,支持重点龙头企业"走出去"建设生产基地,带动相关行业成套生产装备的对外输出。积极搭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金融服务平台。打造境外重点经贸合作区或产业合作园区,培育跨境产业发展集群。鼓励企业申请境外商标注册,打造国际知名品牌。鼓励企业实施本地化战略,强化环保、公益等社会责任意识,塑造广东企业对外投资良好形象。

加强境外投资服务。积极利用友好省州等平台,充分发挥广东驻外经贸代表处和海外侨胞桥梁纽带作用,加快布局全球经贸服务网络。整合利用境内外各类投资促进机构、咨询服务机构、龙头企业的信息、服务及人才等资源,推动建立广东省"走出去"战略合作联盟。推进自主对外投资促进体系建设,完善"走出去"专业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信息、法律咨询、市场开拓、资金筹集、知识产权、维权等方面的支持。创新涉外投资管理体制,全面推进以备案制为主的对外投资管理方式改革,放宽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和企业人员出入境管理,减少要素跨境流动障碍。完善企业境外投资财税支持政策,推进企业跨国经营结算和资金调拨便利化,探索建立政府、企业、银行、担保公司多方联动的融资服务体系,为企业跨国经营提供融资支持。建立"走出去"风险评估、预警和应对机制,逐步提高海外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专栏19 "十三五"时期我省对外合作重大平台

1.南沙新区。推进粤港澳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人才等方面的深度合作,推动南沙新区打造广州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区,以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片区建设促进南沙新区成为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平台、引领珠三角乃至华南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新高地。

2.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促进珠三角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广东自贸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建设促进粤港合作水平的提升,努力打造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平台。

3.横琴新区。以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片区建设推动粤澳深度合作,重点发展以高端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打造成为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平台、国际休闲旅游岛、中国与葡语系、西语系国家商贸合作平台,建设高度开放、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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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充分利用全球华侨华人优势,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及东盟国家的合作,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与海洋产业,打造更加开放的全球侨资侨智集聚发展平台。

5.中新(广州)知识城。推动中新两国在知识经济、研发创新、科技服务、教育培训、社会管理等高端领域的深度合作,打造珠三角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引擎。

6.中德(揭阳)金属生态城。以中德金属集团为主体,依托中德(揭阳)中小企业合作区,打造德国先进技术推广中心和德国先进装备国产化中心,配套建立多元化的中德金属生态城综合服务体系。

7.中德(佛山)工业服务区。深化与以德国为主的欧洲国家和地区的合作,重点发展研发设计服务、商务服务,培育发展金融服务,加强制造技术优化平台、公共技术平台等工业服务支撑体系建设。

8.中以(东莞)国际科技合作产业园。结合以色列的产业优势与东莞的产业基础,开展水处理技术、高端电子信息、生物技术等领域的合作,促进东莞及珠三角地区的产业转型升级。

9.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依托以色列理工学院科研成果及技术资源优势,引进先进技术,培养创新人才,加快推进广东与以色列创业创新资源的耦合对接。

10.广东(湛江)奋勇东盟产业园。建设成为广东与东盟产业合作的重要平台,着力发展新海洋、新能源、新医药、新电子、新材料等"五新"产业,全力打造成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产业合作的先行建设区。

第十章 促进深度融合发展 形成粤港澳台合作新局面

在"一国两制"方针下,紧密粤港澳合作关系,形成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繁荣的合作局面。积极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共建优质生活圈,携手港澳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逐步实现粤港澳区域服务业的融合发展,形成最具发展空间和增长潜力的世界级经济区域。加强粤台合作交流,拓展粤台合作领域。

第一节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

以建设大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为重点,促进粤港澳跨境基础设施全面对接,加强创业创新合作,营造宜居宜业环境,发展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粤港澳大湾区经济。

建设世界级城市群。创新粤港澳合作机制,加快建设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等粤港澳合作平台。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市功能,以广州、深圳为主要辐射核心,珠三角各市中心城区为支撑,各主要功能节点城市为依托,携手港澳共建世界级城市群。积极发挥广州省会城市的优势,提高辐射带动力;推动深圳与香港共建全球性金融中心、物流中心、贸易中心、创新中心和国际文化创意中心;支持珠海与澳门合作共建世界级旅游休闲中心。在金融创新、社会管理创新、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等方面先行先试,促进区域内人才、物流、资金自由流动,提升大珠三角的开放度和国际化水平。依托港珠澳大桥,提升珠江西岸与港澳地区合作层次和水平。重点支持江门大广海湾片区、中山翠亨新区加强与港澳合作。推动环珠江口宜居湾区建设,共同开展绿网、蓝网等建设。深化粤港澳区域旅游合作,打造粤港澳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推进粤港澳跨境基础设施对接。共同推进跨境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构建大珠三角发达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推进粤港澳陆路交通通道建设,辐射带动珠江西岸地区加快发展。整合珠三角港口资源,加强与港澳在航运、物流组织服务上的对接。加强珠三角民航机场与香港、澳门机场的合作,构筑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民用机场体系。加强粤港澳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和公共支持平台资源合作与共享,加快建成全球信息网络的核心节点。推进港珠澳大桥配套口岸、广深港铁路客运专线配套口岸等综合配套设施建设。

加强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深入推进粤港科技创新走廊、深港创新圈建设,制定粤港澳科技融合发展计划,鼓励引进港澳创新人才和创新资源,推动企业创新券或经费跨三地使用。促进港澳科研资源与广东高新园区、平台基地和专业镇对接合作,建设粤港澳创业创新合作示范园区,联合承接国际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转移。加强在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海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合作,深化产业链分工合作。推进电子商务、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及信息服务业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将粤港澳地区建设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基地。

第二节 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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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有关协议,扩大服务贸易范围,提高贸易投资便利程度,推动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不断深化。

扩大服务贸易对港澳开放。加大服务业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对港澳服务提供者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取消或放宽对港澳投资者的资质要求、股权比例、经营范围等准入限制,重点在金融服务、交通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科技服务等领域取得突破。

提高贸易投资便利程度。进一步消除制约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制度障碍,提高服务业领域法规政策的透明度。制定服务业跨境经营相关资金、人员、物品过境等便利措施,逐步实现出入境管理信息化、人员通关自助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及跨区域合作。推动独立第三方检测和认证服务的结果互认。

促进服务贸易要素流动。推进金融要素优化配置,发展跨境人民币业务,促进粤港澳金融市场合作以及服务贸易相关资金跨境流动,实现小额多用途预付卡跨境使用,基本实现与港澳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加强电信业务合作,推动建立便利畅通的物流信息网络。大力推动职业培训和高端专业人才交流合作,扩大专业资格互认范围,提高服务业人员跨境流动的便利性。

第三节 共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

积极拓展与港澳在教育、文化、医疗、环保、社会管理等领域的合作,大力引入港澳社会服务机构,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城市公共服务环境和城市环境,努力打造优质生活示范区。

加强教育文化交流合作。巩固教育交流合作平台,扩大合作领域,深化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加强产学研合作。探索创新与港澳知名高校合作办学模式。推进粤港澳职业教育在培养培训、师资交流、技能竞赛等方面的合作,引进高水平职业培训机构。加强文化交流合作,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共同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发展。推动粤港澳青年交流互动,增强民族认同感。

推动医疗卫生交流合作。扩大开放医疗服务市场,积极引入港澳先进管理模式,支持港澳服务提供者开办合资、合作医院及独资医院及养老机构。加强粤港、粤澳医疗资源的互补交流,进一步加强粤港澳中医药产学研合作。探索与香港在养老保障领域对接,鼓励港人回粤养老。加强跨境急、重症病转诊安排的合作。

开展环保生态合作。在改善珠三角地区空气质量、推动清洁生产、保护水环境、护理林业及海洋资源等方面加强粤港澳合作。落实《粤港澳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合作协议书》,推进区域PM2.5研究合作。加强水环境保护合作,强化东江水质保护和珠江河口水质管理,推进深圳湾(后海湾)水污染防治合作。积极开展林业护理和海洋资源护理交流合作。

加强社会领域合作。稳妥推动粤港澳质量认证、质量检测互认。积极推动粤港澳法律服务合作,进一步推进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和协议联营。鼓励引进港澳创新人才和创新资源,建设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加快留学生创业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吸引港澳优秀人才和创新团队来粤创业。创新人才服务体制机制,鼓励港澳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来粤执业,拓展职业技能"一试三证"模式16。配合探索港澳居民来粤工作的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福利衔接政策。

第四节 加强粤台合作交流

推动粤台产业合作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强与台湾的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加快形成粤台全方位、多领域经贸合作格局。

加强粤台产业合作。加强粤台高科技产业和新兴产业合作,促进粤台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有效整合,提升两地制造业分工合作水平。探索建立粤台科技创新合作新模式,加强在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研发基础设施和信息共享利用等方面的合作。争取粤台服务贸易合作先行先试,推动粤台在金融、物流、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方面深度合作与发展。依托现有两岸两地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积极引进和发展台湾现代休闲农业和精致农业。全面深化粤台海洋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加快培育粤台海洋经济合作发展新优势。

建立粤台合作机制和平台。探索建立粤台经济双向开放合作机制和产业合作协调机制。鼓励台资参与台商服务中心、产业合作发展中心、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等经贸交流合作载体建设,积极搭建对台投资服务平台,促进广东企业赴台投资。加快推进汕头粤台经贸合作试验区、东莞松山湖台湾高科技园和海峡两岸生物技术与产业合作试验区等平台建设,鼓励梅州梅江台湾农民创业园、广东(江门)粤台农业合作试验区、广东(高要)粤台农业合作试验区等现代农业示范(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梅州以及广州黄花岗、中山翠亨新区、南澳总兵府海峡两岸交流基地等在两岸交流中的示范引导作用,打造优质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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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科技与社会领域交流合作。加强与台湾地区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合作,推进科技资源双向流动。加强粤台高校在师资交流、人才培养、学术研讨等方面深入合作。加强文化交流,发挥各自优势,共同传承中华文化优秀传统,建设共同精神家园。加强粤台社会组织合作交流,积极开拓粤台在文化创意产业、生态文化、社区文化等新领域的合作,做优文化交流品牌。加强粤台旅游交流合作,推动两地游客往来。加强粤台两地高技能人才的交流,探索引进一批市场营销、电商、机械制造等领域的高层次人才。

第十一章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 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加快建设法治广东。充分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以建立完善市场、政府、社会三大领域法律制度体系为核心,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使我省法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到2020年,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大的法治保障。

第一节 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推行综合执法,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健全依法行政和决策机制。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法定化,杜绝法外设定行政权力,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体系。强化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主体责任,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操作细则,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全面推行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强化依法行政考评。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社区矫正、海域海岛保护、河道及水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探索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强市县政府行政执法规范管理,理顺城管执法体制,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考核。理顺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的行政强制执行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制定执法标准化流程并向社会公开,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度建设,构建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协调联动和紧密衔接的工作机制。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发挥行政复议纠错监督功能。完善审计制度,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推动审计监督全覆盖,对所有纳入预算的公共资金、重大投资、重点工程执行进度和效果进行全程监督。加快推进政务公开,依法拓宽公开范围、完善公开程序,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

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和科学民主的要求贯穿政府法规规章制定全过程,切实提高规章质量。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加强立法和改革决策衔接,保障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有序进行。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建立常态化的法规规章清理机制,及时修改和废止与改革发展要求不适应的法规规章。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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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公正司法。构建阳光司法机制,提高司法公信力,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权威。落实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第二节 努力建设法治社会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提高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好"七五"普法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群众性普法教育,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加强青少年、企业管理人员及村居"两委"成员法治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健全普法宣传教育联动机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健全依法维权和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利益表达、协调沟通、救济救助等机制。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推进信访法治化,健全网上信访制度,建立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和保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调解以及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劳资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推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深化基层组织、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参与,增加法律服务资源供给,促进法律服务资源均衡配置。引导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和欠发达地区倾斜,打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一批工作品牌。加强和规范律师管理,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加强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的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

第三节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完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健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和综合信息平台,推进基层治理信息化、基层服务社会化,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和基层组织建设改革试点,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创新符合各地实际的村(居)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提升村(居)民自治能力。建立完善社区工作准入管理制度。完善城乡社区民主协商机制。建立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民委员会之间的双向考核制度。完善村(居)民参与社会治理机制,扩大对公共事务参与范围。积极稳妥推进村(居)政经分离改革。保持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基本架构稳定,强化基层治理责任,全面落实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加强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规范管理,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支持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大力推进社会组织体制改革,实施政社分开,推动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去垄断化,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经济行为自律。加强社会治理法制保障,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引导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组织。

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完善社会工作制度,加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专业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流动、评价、激励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以基层为重点配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大力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建立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健全志愿服务事业国际化、社会化发展机制。

第十二章 提升文化软实力 打造文明高尚的精神家园

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传承岭南文化,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文化强省。到2020年,我省文化软实力进一步提升,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凝聚精神力量,努力交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份好答卷。

第一节 全面提升公民文明素质

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进一步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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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把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弘扬新时期广东精神。注重通过法律和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加大理论研究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培育理论学术精品,推出一批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创建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理论品牌。加强和改进基层宣传文化工作,广泛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到2020年文明村镇覆盖面达到95%以上。

提高公民思想道德文化素养。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人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加强学校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育青年一代的文化自信。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推进全民阅读,提升公民科学文化素养。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坚决抵制低俗丑陋现象。

加强舆论引导。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传播正能量。实施全媒体发展战略,规范发展新兴媒体,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媒体数字化建设。加快主流媒体战略转型,打造一批新型主流媒体,壮大主流声音。优化媒体结构,规范传播秩序。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立和完善权威信息发布渠道。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净化网络环境。

第二节 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

增强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保护、传承和发展岭南文化,加快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提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有效整合各类公共文体资源,推进文化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和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快完善省、市、县、镇、村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成城市"十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加强市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县镇数字影院、乡镇综合文化站、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等文化设施建设,实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

增强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扶持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积极打造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发展繁荣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完善公共文化、广播电视节目数字资源库,建立一站式服务的"广东公共文化云"。进一步拓展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民办博物馆、图书馆规范发展。加大少数民族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力度,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加强文化人才培养,壮大基层公共文化人才队伍。

保护和传承岭南文化。传承和弘扬岭南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对丹霞山、开平碉楼与村落、地方戏剧、粤绣、侨批档案等世界自然遗产、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振兴传统工艺,大力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重视修史修志。充分发掘丝绸之路文化、海洋文化、华侨文化、禅宗文化等特色文化,加强保护、合理开发广府文化、客家文化、潮汕文化、雷州文化、少数民族文化等传统文化资源,打造一批文化生态保护区。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传统古村落的保护。建设广东省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广东省文物保护科技中心。依托传统节日、重大纪念日、文化遗产日等,培育具有岭南特色的节日文化。

第三节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加快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培育文化市场主体,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促进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文化创意、广播影视、出版传媒、网络文化服务、演艺娱乐、文化会展等文化产业,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加强科技与文化融合,努力将文化产业打造成为支柱产业。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休闲、时尚消费、体育产业等产业深度融合,提升品牌文化形象和价值。优化文化产业区域布局,完善文化产业分工协作体系。规划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和园区,争取国家设计博物馆落户,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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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推动文化资源和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适度集中,培育壮大一批文化骨干龙头企业。建设现代文化传播体系,支持数字电影院、文艺演出院线等传播载体建设。创新文化商业模式,拓展文化消费市场,打造丰富多样的文化载体,提供个性化、分众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创新文艺创作生产及运作的体制机制,营造有利于文艺创作的社会环境。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加大版权保护力度,加快版权保护立法进程,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积极培育文化要素市场,完善文化产权交易机制,鼓励发展文化产业风险投资,促进文化资源与金融资本对接。

推动文化对外交流。充分运用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广州)国际纪录片节、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等国家级文化会展,打造对外交流的"文化名片"。建设国内重要的对外文化以及华侨华人文化交流中心。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创新对外传播、文化交流、文化贸易方式,支持文化企业和文化社会组织"走出去",大力发展文化贸易。引进吸收国际先进文化发展成果和经营管理经验,提升文化产品和服务国际化水平。

第四节 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创新

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实施重大文化工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体系、文化市场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引导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完善文化生产经营体制,加强国有文化企业的监管,推动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实现文化产业投资多元化,引导社会资本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和国有文化企业。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建立法人治理结构,鼓励社会组织承办公共文化服务。

专栏20 "十三五"时期我省文化建设重点工程

1.广东省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主要功能包括水下考古发掘、科研培训、展示展览等科学研究、公共服务。

2.广东文物保护科技中心。在省博物馆新馆现有区域内设置,突出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相融合,提升我省文物保护水平,打造国内首屈一指的文物保护科技中心。

3.广东美术馆改扩建工程。完善广东美术馆作为全国重点美术馆的收藏、研究、展示、服务等功能,打造全省"精神文明窗口"、文化交流中心和审美教育基地。

4.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以保护研究、传承弘扬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目的,展示、宣传、收集、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及相关实物和资料,开展传承活动和社会教育。

5.广东人民艺术中心。集演出剧场、培训空间、学术交流、演艺展示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当代民族歌舞艺术综合体,以适应现代演出业的发展需要与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6.广东公共文化云。综合运用云计算、云存储、大数据等技术,开发书籍阅读、艺术鉴赏、信息交流、岭南文化传承推广、公共文化管理等功能,通过手机、移动终端、电脑和电视接入,面向广大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第十三章 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

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原则,不断拓宽共享发展道路,使人民群众公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到2020年,实现人人平等享有较高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务。

第一节 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大力推进新时期精准扶贫,分类施策,全员覆盖,推动输血扶贫向造血扶贫转变,切实增强贫困地区内生发展动力,全面落实"6个精准"17,确保脱贫攻坚精准到村、到户、到人,到2018年全省176.5万相对贫困人口全部实现稳定脱贫,2277个相对贫困村全部出列18,与全省同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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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三大扶贫行动。加快贫困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交通、农田水利、电力、信息等基础设施,为扶贫攻坚提供良好基础条件。在产业发展扶贫方面,依托地区优势资源,选准产业方向,发展脱贫增收优势产业;按照"数村一品"、"多乡一业"发展思路,选准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连片规划、连片开发,建设一批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基地;帮助相对贫困村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发展农业产业化带动相对贫困农户增收脱贫;结合"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农村电商,帮助相对贫困农户销售农产品;大力扶持旅游扶贫产业,围绕相对贫困村打造旅游景点、线路和产业集聚区,形成旅游产业链。在转移就业扶贫方面,结合新型城镇化,推进有条件的贫困人口劳动力到城镇就业;组织开展相对贫困户劳动力技能培训,促进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开展创业培训,支持创办各类企业,鼓励企业吸纳相对贫困户劳动力就业。在教育扶贫方面,开展相对贫困村"扶教、支教、爱教"活动;逐步提高边远山区农村教师生活待遇,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大对相对贫困户家庭学生入读中高等职业院校、高中、大学的生活费补助,免除贫困户高中学生的学杂费,扩大省属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

实施生态脱贫和低保兜底政策。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转移支付;结合建设练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雷州半岛生态修复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改善粤东、粤西、粤北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环境;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零散贫困户实施插花搬迁,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成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全力推进民生改善,加强相对贫困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障能力和大病救助水平;加大社会救助力度,把五保户、无劳动能力低保户、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分别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障。

完善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精准扶贫责任制和考核机制,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察制度。完善对口扶贫开发机制,继续推进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对口帮扶、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定点帮扶、粤东西北各市自身定点帮扶。办好扶贫济困日等社会扶贫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积极性。建立相对贫困户、相对贫困人口进出调整机制等精准扶贫动态调整机制。确保2018年完成贫困户、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销号。扎实推进对口援藏、援疆、援川等工作。

强化脱贫攻坚政策支撑。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增长机制,加大政府各类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政府资金投入与脱贫攻坚责任相适应。健全金融扶贫服务机制,以"财政出资+社会捐款"形式,设立扶贫贷款担保基金和扶贫贷款贴息基金,增强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完善扶贫开发用地政策,及时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解决贫困地区生态建设中的技术瓶颈问题。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村集体资产收益的分配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倾斜。加大对原中央苏区、欠发达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的扶持力度。

第二节 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机制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和配套措施,促进形成功能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全面、平等地惠及全省居民。

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坚持公平优先,保障每一位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承认不同地区间、城乡间、群体间存在合理差别,兼顾公平与效率、平等与发展。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做起,着力解决人均生活水平平均线下的底线民生问题,在覆盖全体居民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供给水平,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划分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权与支出责任,不断增加公共服务总量。优化公共服务结构,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清单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及合作提供等形式,探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和公共服务领域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不断完善财政保障、管理运行和监督问责等制度,形成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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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省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享受自助式公共就业服务。实现教育均衡发展,高水平高质量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形成多元化办学格局。建立完善广东特色教育质量监测评价机制和年报公告制度。创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和创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方式,大力开展公益性文化和体育活动。完善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普及并巩固深化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高城镇住房保障标准,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基本解决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异地务工人员的居住困难问题,全面实行具有广东特色的住房制度保障体系,严格执行在普通新建商品住房和"三旧"改造时配建10%的公租房以及地方土地出让净收益按不低于10%用于公租房建设。到2018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基本覆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推进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完善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在建立城乡统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加快基本医疗保险法制化进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待遇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挂钩机制,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实现医保业务全程信息化管理,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稳步提高。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适度普惠性社会福利制度。

专栏21 "十三五"时期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

1.公共教育。全省教育整体水平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全面建成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

2.公共卫生。全面实现人人平等享有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服务,全面建成以实有人口为对象,全省统一制度、统一地区标准、统一监管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

3.公共文化体育。基本形成完善的现代化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标准,城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人人享有较高水平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4.公共交通。建成市场结构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网络衔接顺畅、发展环境优化的全省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网络系统,公共交通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5.公共安全。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全面建成法治社会。

6.生活保障。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人人公平享有较高水准的社会保障及相关服务,城乡居民各项生活保障需求满足水平处于全国前列。

7.住房保障。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保障范围和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居民的居住条件显著改善,实现住有所居、居有所乐。

8.就业保障。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人人享有更加全面、便捷、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9.医疗保障。全面提升医疗保障的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实现人人平等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10.生态环境保障。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污染综合防治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城乡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建成现代林业强省,环境质量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

表3 "十三五"时期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指标表(略)

第三节 促进充分就业和优化收入分配格局

坚持就业优先发展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十三五"期间,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高于经济增长,累计新增城镇就业人数550万。

促进就业创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统筹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消除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促进大众创业,加快健全创业带动就业机制,完善促进创业的政策体系,优化创业环境,将创业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重点扶持智力型、技能型创业,建设创业孵化基地、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等。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行创业项目投资和创业平台建设。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培训制度,加强对新成长劳动力和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培训。完善城乡一体化就业援助制度,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进就业创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发展。推动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健全就业监测和失业防控机制,建立城镇调查失业率制度和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的评价机制,完善就业失业统计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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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缩小收入差距。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规范初次分配,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探索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长效机制。持续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不断缩小城乡、区域、行业和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健全劳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要素配置和初次分配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建立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积极促进农民增收。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按照国家要求,加快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明显改善收入分配秩序,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有效规范隐性收入,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

第四节 努力建设教育强省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

构建高水平现代教育体系。探索婴幼儿早期启蒙教育,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完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建成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到2020年,规范化幼儿园比率达到80%以上。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间差距,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高质量、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化发展。理顺职业教育管理体系,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布局和结构,稳定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内涵式优质化发展。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打造若干所全国一流高职院校,全面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及理工类学科,实现若干所高等学校跻身国内一流大学前列,建成一批国内外一流学科,带动全省高等教育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大力推动继续教育,积极发展老年教育,加快建立以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水平为目标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办教育,促进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拓展教育对外交流合作空间,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支持建设国际合作特色学院,到2020年,初步建成有较高国际影响力、特色鲜明的中外合作办学区域。

专栏22 "十三五"时期我省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1.整体进入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高校(7所):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工业大学。

2.高水平理工科建设高校(5所):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东莞理工学院。

3.重点建设学科项目(18项):广州中医药大学的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面向国际语言服务的外国语言文学创新体系建设、服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大战略需求的经管学科融合创新体系建设,汕头大学的化学与材料学、感染性疾病研究与防治、绿色海洋产业技术学科群,广东海洋大学的基于南海现代渔业可持续发展的水产学科建设、面向南海海洋变化与灾害预警的海洋科学学科建设,广州大学的土木与建筑学科群、数学与信息科学学科群、区域水环境安全与水生态保护学科群,广州医科大学的临床医学(呼吸病学)、基础医学(免疫学),深圳大学的光电技术与材料学科群、智能信息处理学科群、特区经济与中国道路学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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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及创新。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彻到国民教育全过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学生综合素质作为评价教育质量核心内容,深化以提升质量为核心的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建设,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互动,发展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大力推进基于大数据的个性化教育。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招考制度,拓宽学生成才发展通道。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加快建设广东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探索多种培养模式,扩大现代学徒制试点。建立和完善本科、研究生层次的职业教育,引导一批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院校转型发展,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有效衔接。加快推进高等教育分类体系建设,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粤东西北地区着力建设若干所应用型本科院校,珠三角地区试点本科层次特色学院建设。提高高等教育创新能力,深入推进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和"2011计划"19,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和科研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推进政校分开,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章程建设,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创建一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和依法治教示范县(区)。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加快地方教育立法工作。

完善教育发展保障体系。逐步构建层次类型齐全、结构布局合理的师范教育体系。深入实施强师工程,加大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教师、紧缺学科教师、特殊教育与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创新管理机制,统筹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资源配置,完善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及激励约束机制,推进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加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力度,促进高校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各类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定额拨款机制,逐步提高各级各类学校人均拨款水平。完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并完善随迁子女在粤参加中考、高考升学机制。推进全纳教育,健全特殊教育体系,提高特殊儿童、青少年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比例。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构建现代教育督导体系,设置差别化评价标准,全面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推动实施第三方评价。加强新型教育智库建设。

第五节 增强人民健康保障

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行医药分开,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建设卫生强省。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身体素质。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层次分明、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以粤东西北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为重点,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到2020年,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6.0张。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推进医师合理流动,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完善全科医生制度,到2020年,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人。积极推行家庭医生服务方式。切实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建成省、市、县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发展远程医疗服务应用。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疾病等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强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重症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深入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基本医保、药品保障、监督管理等重点改革,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调整,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规模,破除逐利机制,严控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明确公立医院公益属性,统筹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综合改革。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发展。完善卫生投入保障机制,动态调整基本药物目录。进一步推进医药价格改革,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破除以药养医,制定药品和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标准,推进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按服务单元等收费模式,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实施财政、医保、价格联动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建立医疗责任保险机制,依法化解医患矛盾。探索跨区域统筹设置医疗卫生机构,提高资源共享率和利用效率。鼓励社会办医,优化社会办医政策环境,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到2020年,每千人口社会办医床位数达到1.5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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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体育事业。完善城乡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城乡体育健身场地建设,统筹规划体育设施建设,盘活存量资源,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体育场馆和社区体育设施。在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激发群众参与体育活动热情,不断增强人民体质。提升竞技体育发展水平,大力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各类体育赛事,打造一批有吸引力的国际性、区域性品牌赛事。积极拓展体育业态,推动形成内涵丰富的体育消费市场。

第六节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以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为准则,全面建立公平、制度化、城乡一体、广覆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完善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实行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坚持精算平衡,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筹资机制,科学划分政府、企业、个人责任。研究建立社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障费率,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效衔接,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新老制度平稳过渡。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完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制度,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健全全面医疗保障体系,实施城乡统一的医保制度。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规范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健全多层次保障体系,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服务。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推行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复合式付费方式。实现省内流动人员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发挥医保控费作用。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工伤、失业保险制度覆盖城镇所有职工,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到2020年,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000万人、3200万人。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提高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建立以公租房为主的可持续、能循环的住房保障体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合理提高待遇标准,推进城乡、区域、行业和人群间的标准水平衔接平衡。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鼓励发展医疗商业健康保险。健全医疗救助制度,有效解决家庭经济困难群众和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障问题。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等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完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和"一站式"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居民终身社保账户,加大社会保障卡发放力度,拓展社会保障卡服务功能,实现省内异地用卡。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拓宽投资运营渠道,加强风险管理,实现基金保值增值。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立高龄老年人津贴和家庭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健全孤儿保障体系,确保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正常增长。完善困境儿童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困境儿童服务机制。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城乡救助对象临时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调整机制。大力发展福利慈善事业,积极培育和规范社会慈善组织,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会公益事业。完善鼓励回馈社会、扶贫济困的税收政策。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

第七节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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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人口政策,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引导人口合理分布,积极稳妥有力应对老龄化挑战,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实现人口均衡发展。到2020年,常住人口约1.14亿人,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7.8岁。

优化人口结构。区分城市规模和综合承载力,引导人口合理流动和布局,推进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与经济布局相对均衡。改善出生人口素质和结构,普及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强化出生缺陷的预防和干预,提升生殖健康水平,加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综合治理。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创新,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

增强养老保障。落实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顺应人口老龄化趋势,建立覆盖城乡的老年保障体系,推动和完善养老院、老年活动室、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设施建设,稳步提高养老保障和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优先发展社会养老,全面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机构养老为支撑、社区养老为依托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着力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产业,鼓励扶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运营和管理。发展普惠性的老年健康医疗福利,加强康复护理救助等面向老年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到2020年,符合标准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服务床位数35张以上。支持老年人继续为社会贡献宝贵经验和知识。重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积极推动老年文教体育事业发展。弘扬敬老、养老、助老风尚。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完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律体系。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促进男女平等就业、同工同酬,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比例,加强妇女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儿童享有更高质量的教育,完善覆盖城乡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建立和完善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提高儿童工作社会化服务水平。

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力发展残疾人教育,促进残疾人就业,推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落实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障,建立完善残疾人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对残疾人的特别救助。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加强服务机构和服务设施建设,培育发展残疾人社会服务组织。增强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

完善人口服务管理。加强全员人口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库,建立人口基础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加快建立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依法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创建无障碍环境,保障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

第八节 努力建设平安广东

主动适应公共安全新形势,强化政府责任,坚持预防第一,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和总体安全意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提升应急和防灾减灾能力。健全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重大环境污染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健全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突发事件能力。修订和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三级基础应急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应急体系信息化建设,运用云计算等新技术升级关键防控技术和定量监测技术,整合人民防空等各领域、各行业应急资源。加强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加强气象灾害、地震、地质灾害等灾害监测预报工作,完善重大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服务体系。加强人口和产业密集地区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强化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和灾害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物资保障水平。推广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科学布局生产生活设施。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海堤防灾、海上应急搜救等涉海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提升海洋观测监测、预报应急、海上船舶安全保障、海洋基础信息、海域使用动态监管等海洋公共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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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健全重要物资储备及安全监管预测预警体系,统筹安排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确保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充足、安全供应。全面推进"南粤粮安工程"建设,调整和优化全省地方储备粮油品种和布局,充实地方粮油储备。推动全省粮食应急网络建设一体化,大力推进省储备粮库和地方粮库建设。加强粮食产销合作,强化粮食流通监管,推进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快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完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制度。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和舆情监测,建立风险监测网络,建设"智慧食药监"重大工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零容忍"机制,强化质量抽检和检测,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严惩制假、贩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证食品药品质量和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健康。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厘清市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职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安全环保搬迁工程。构建事故风险防控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大力培育和发展安全生产有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素质。加强职业病预防工作,减少职业病危害。到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分别比2015年下降30%和19%。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各项公安改革工作,推进公安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创新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模式。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健全完善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网络等治安防控网络,完善社会治安防控运行机制,加强公共安全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开展反恐斗争。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构建立体化全面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体系。加强海防与打私工作,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构建社会安全信息资源采集、更新共享平台。加大重点领域和重大社会矛盾化解力度,加强重点领域矛盾纠纷专项治理,坚持在法治框架下化解矛盾。完善网络问政和信访工作机制,畅通群众利益诉求和权益保障渠道,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健全人民来访接待机制,扎实推进基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深化各级平安创建尤其是医院、学校等平安细胞工程建设。推广网络化服务管理模式。

增强国防动员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完善国民经济动员体制机制,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动员常态化建设。重点在交通基础设施、城市管网、电力电信基础设施以及重大信息化建设方面兼顾国防动员需求。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推进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加强人民武装建设。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推进双拥共建工作。

专栏23 "十三五"时期我省社会领域重点工程

1.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5张以上,实现城镇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农村社区覆盖面达50%以上。

2.省暨广州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仓库建设项目。建筑总面积29800平方米。其中,广东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仓库为中央级(区域性)大型库,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广州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仓库为省级库,建筑面积7800平方米。

3.省残疾人康复基地项目二期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5859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康复大楼、后勤服务区(含无障碍风雨连廊),为残疾人提供全面康复的综合性康复设施。

4.体育设施提升工程。包括广东足球训练场地、二沙岛中心体育文化设施、省海上训练中心设施、广东奥体中心配套、省竞技体校及配套工程建设和省人民体育场改造。

第十四章 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建设生态文明示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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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走生态文明发展道路,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以建设美丽广东为引领、以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为着力点、以提升全民低碳环保自觉为持续动力,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积极主动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到2020年,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社会主义现代化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第一节 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

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完善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促进国土空间高效、协调、可持续发展。

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健全基于主体功能区的区域政策,促进各地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强化主体功能区分区管控,严格执行差别化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农业、环境、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措施,推动重点开发区域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度,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各有侧重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的生态补偿机制,强化激励性补偿。加快建设国家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市(县)。

表4 "十三五"时期我省主体功能区差异化发展指标表(略)

建立健全空间规划体系。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保规划等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和空间"一张图"管理。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产离任审计、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

构筑生态安全格局。加快形成"两屏、一带、一网、多核"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不断优化生态环境,大幅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全面提升森林、河湖、湿地、草原、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构建粤北南岭山区、粤东凤凰-莲花山区、粤西云雾山区等北部环形生态屏障,确保全省生态安全和质量。构建珠三角东北部、北部和西北部连绵山地森林在内的珠三角外围生态屏障,维护森林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贯性。构建东南沿海蓝色海岸带,打造能够提供海洋资源、调节气候和减缓温室效应、营造优美海洋景观的重要生态区域。构建生态廊道网络体系,统筹保护东江、西江、北江、鉴江、韩江及珠江三角洲网河、粤西、粤东沿海诸河等主要水系,加快建设区域城乡绿道网、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构建生态绿核,加快建设城市内部的绿地空间,以生态绿核建设促进城市空间结构的优化。划定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和自然岸线格局。

图8 广东省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示意图(略)

第二节 促进资源节约利用

坚持节约优先,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促进各类?邂艾????????魎襗??達豬??遭袀?????ほ???豟???????灗?桖??????0c??芀????╨?鹥??骍??閍?祶?芀??ご豛????????こ?芀????╨???瑾????? ぎ????摎?葓???œ????祶???麑?ɑ梗扣?????儰????汑照?萰?鱎?鱧养???虗?芀?????炄??????????????敒?????敧慎????????噣??????槿?豕葏??Q?????魣???牞??卼???罾?牞?凿?啞?冀?????????冂芀??‰??鹥???芀????敛鹥?????問?芀?乸???????遻????貀?遻??卼????喀??蚍???蚈?????芀???聧?鑵???豣?缰???0^??艾?譹???艾??????????n???郿???梏????????遒???蝔豥??ɑ梗扛鹥?N╨???遻???酒??????l???腟S???赵???睬??幞???郿?????遟??????敟喂艬?譗???問????????敦?扏罵?璖傍薏??ぞ琰?傍???豯?彎??蒀?魬??凿???艬?聧??稰???豖桑睶董?罏罵??啗ぎ??薑??????ɑ桒魣??艾????べ?????????たS???????╨??ふ??????祟S???ぎ?ぎ?窕???瑞???ま?蓿??九??に?诿?????乥??け赟S?豝~齟?す?????乥??ぞ???Q????╨???鱧冖?卞???ら?????麈??わ湏屏?????????n??邂艾??????????牷|焰????虗?艧僿??罞鑵??赵?健餰???0S?啟???丰??驟???啟?蚋????腧葞???譎??卼?????????????遟????????????????????????呂?b祟???九????????鼀??道???ɑ??問???榍?袀????桹???過??蝔豟????蜰?豕葑赵??遖??卼???罗荗??策???S??????n???????荗???兗荗????齟?椰?鱎?齟?榍?道????????荗??策??豑赵??遖?????赒??????唰?喑?????????????????鹥??????????????牥????????牟???啎??卼??????0000000000{??舰_?魣???荬慧?????????0[麈?N╨?葳?荏??????敛鹥???????慧???????????鹥?葳?莍?????0c???葬??茰??敛鹥??慧???????豓坼?????????啭??????荒龀????????????????蝔豬?龀??偒??慣?????湵??遏??豬慧??????湵??遏?????????鵬?瑬????豑玕???湵??達豏魬??卬??襑桶葬慧?逰???????慧?咖一呬???????弰?罏宍??????????汬????彻????慧???豗?????卾??瑬??╨??荢杬??????慧?遳?荶??? ? ?ぞ瑞闿??ま?????????卣???? ?藿?桷??潬???扫?讏? ?????????0~??????慧?ɑ梗扛鹥????慧????????麈???咖一呣????????こ???慧???????遬慧????梗扣???襬慧?瑬???散???鮈??慧??鋿?????癴??獧罳?茰???????殁?嵔豮???????桷????l?葎????????婓?梐鹳???魰???魒??╓????槿???啷???????艻?虗?葾??瑬??????遣╓????楣鉥????????晬慧????梗扭?瀀???昀?????晳???斕??????????魞????汜????梗扒??沍????厍?建筑工地和堆场码头抑尘降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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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制定实施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制定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依法推进土壤环境保护,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治,严格土壤环境监管。实施农用地分级管理和建设用地分类管控。加强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开展受重金属污染耕地和已关停并转的电镀、化工等工业受污染场地土壤综合整治。重点推进韶关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加快珠三角典型区域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加大电子废弃物拆解场地和危险废弃物污染整治力度。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环保基础设施体系。深入开展粤东西北新一轮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力度,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区、县域、镇、村全覆盖,强化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加快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鼓励区域处理设施共建共享和技术集成创新,提升生活垃圾全过程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固体废物安全处置设施建设,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电子废弃物等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对供水、供电、道路、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实施绿色化改造。到2020年,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专栏24 "十三五"时期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建设工程

1.生态建设与修复重点工程。包括珠三角森林城市群建设工程、珠三角绿色生态水网建设工程、雷州半岛生态修复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湿地保护工程、林业四大重点生态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崩岗治理工程等。

2.改善水环境重点工程。包括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综合治水工程、水源保护工程、设施提效工程、数字监管工程、全民爱水工程。

3.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工程。包括产业与能源结构优化工程、工业源降氮脱硝除尘工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工程、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程、移动源污染控制工程、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工程。

4.土壤环境治理重点工程。包括土壤环境基础调查工程、历史遗留工矿污染整治示范工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程、涉重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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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包括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污泥处理工程、区域性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设施、电子废物处理工程、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工程、粤东西北新一轮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6.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保障工程。包括提升核与辐射监管能力工程、加强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工程、强化核与辐射源环境监管工程。

第四节 加快生态修复与建设

坚持保护优先,加强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修复,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维护自然生态的完整性、连续性和多样性。到2020年,森林面积达到1.63亿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0.5%,森林蓄积量达到6.43亿立方米,全省湿地保护率达到50%。

保护和培育森林生态系统。深入开展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建设绿色生态省。着力构建森林生态体系,推进林业四大重点生态工程建设20,大力建设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重点建设北部连绵山体森林生态屏障体系,开展珠江水系等主要水源地森林和沿海防护林的生态保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发挥在绿化国土中的带动作用。优化生态公益林布局,推动生态公益林扩面提质,健全完善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机制。加强造林抚育,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中幼龄林抚育改造,大力推进林木良种化进程。修复区域地带性森林植被,开展雷州半岛生态修复,重建雷州半岛热带森林体系。加强有害生物治理和森林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完善森林火灾应急管理体系,确保森林生态安全。积极探索具有广东特色的国家公园(省立)体制。

保护湿地与河湖生态系统。建立水域生态保护和管理体系,保持和维护水的自然流态,严控对天然河流、湿地的侵扰,加强红树林保护,开展退耕还湿、退养还滩。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实行水土流失分区防治。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多用途管理区建设,逐步引导可持续利用湿地资源,优化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恢复湿地功能。加强江河湖库管理,严格饮用水源保护,强化生态修复,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大力加强珠三角湿地公园建设,努力构建珠三角绿色生态水系,到2020年,建设各类湿地公园155个,珠三角水网湿地保护率达到85%以上。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生态平衡,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工程,建设救护繁育中心和基因库。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优化自然保护区结构和空间布局,完善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网络体系,提升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科学化管理水平。加强生物物种和遗传资源保护,推进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建设,对重要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实施强制性保护。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强化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严防外来有害物种入侵。严厉打击象牙等野生动植物制品非法交易。

第五节 积极主动应对气候变化

坚持绿色发展,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绿色低碳发展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建立全省碳排放总量控制分解落实机制,开展碳强度年度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指标评价。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能源技术创新,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推动传统能源清洁低碳利用,发展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加强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减量管理,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加快实现全省化石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峰值。

推进碳交易市场建设。完善我省碳排放管理和交易机制,加强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控制与管理,配合国家做好全国市场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围绕碳排放配额研究创新碳市场衍生交易产品,鼓励投资机构参与碳市场交易,争取在我省设立全国性碳交易平台。做大做强省低碳发展基金,创新有偿使用、预算管理、投融资机制,建立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广东特色碳金融体系。

深化低碳发展试点示范。深入推进全方位低碳试点示范,建设一批低碳城市、城镇、园区、商业和社区试点及减碳重大示范项目。建设珠三角地区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推动绿色城镇化,推行城市建设"碳规"制度。推广应用节能低碳技术,强化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建设以节能低碳为特征的城市基础设施,控制交通运输碳排放,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提高电动车产业化水平。加强低碳发展基础能力建设,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的统计监测核算体系。广泛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国际合作。深化与欧盟、北美、大洋洲国家省州政府、企业及相关组织的合作,在低碳发展、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研究、低碳科学技术等方面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与项目合作。结合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促进与沿线国家开展低碳项目合作。

专栏25 "十三五"时期我省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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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低碳发展试点工程:加快建设深圳龙岗国际低碳城和珠海横琴中欧低碳生态城,打造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低碳城市、县(区);高标准建设一批低碳产业示范园区,选择一批商店、酒店、旅游景区等商业机构开展低碳商业试点,结合碳普惠制试点建设一批国家级低碳示范社区,到2020年,逐步形成各具特色、不同层次的低碳发展新模式。

2.重大减碳示范工程:实施低碳产品推广工程,建立低碳技术及产品信息发布和查询平台,推广一批具有良好减排效果的低碳技术和产品;实施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控排示范工程,建设一批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项目,在珠三角地区打造一批引领全国的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加快建设国家级碳排放权交易平台,打造全国碳交易和碳金融中心。

3.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工程:建设气候变化综合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城市气候灾害防治试点工程、海岸带综合管理和灾害防御试点工程、城市人群健康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工程、森林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工程,切实降低气候变化对我省的不良影响。

第六节 倡导生态文明新风尚

改善生态环境,拓展绿色空间,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崇尚生态文明和践行绿色低碳理念的社会新风尚。

建设生态宜居环境。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调节城市规模,依托山水地貌优化城市形态和功能。全面加强城市发展的布局和形态规划,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和开发强度,强化城市建设的生态和文化元素。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强化用水节水管理,加强城市河湖海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社区低碳化改造,推行低冲击开发建设模式。拓展城市绿色开敞空间,崇明开发区办理公司不收任何费用,免地址费,享受园区高额退税政策,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可申请核定征收,同时也享受退税政策!,推动绿道网向绿色基础设施升级,依托绿道网建设水岸公园和社区体育公园,加强公园、道路林荫绿化建设。推进森林进城围城,建设集中连片的城市森林。创建低碳生态城市和美丽乡村,推进珠海、韶关、梅州、东莞、深圳东部湾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市)建设和河源、信宜、揭西、东莞中堂镇、珠海横琴新区等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节能减碳全民行动,推动个人和家庭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倡导适度消费,力戒奢侈浪费,形成"资源有价、污染付费"的绿色消费预期。鼓励家庭闲置和废旧物品的循环利用,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推动居民消费结构向低碳、节能、可再回收的方向发展。推动建立出口产品低碳认证标识制度,鼓励能效标识产品、低碳认证产品等绿色低碳产品的推广与应用,提高生产比例和市场占有率,列入政府优先采购目录。积极倡导低碳出行、绿色居住,加强轨道交通建设,稳步发展共乘交通,鼓励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探索推进碳普惠制度试点。

弘扬生态文化。加强资源环境国情和生态价值观教育,培养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自觉。深入挖掘岭南文化中的生态文化内涵,塑造具有时代气息、广东特色的生态文明理念。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绿色低碳知识进学校、进课堂、进企业、进机关,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形成生态自觉。培育生态文化载体,创作一批生态文化作品,创建一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积极开展群众性生态科普活动,组织好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主题宣传,营造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第七节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

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到2020年,构建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构成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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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建立生态红线保护制度,严格落实生态控制线、林业生态红线等。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用途管制制度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明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海域等自然资源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及处分权。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管理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对工业点源、农业面源、交通移动源等全部污染源排放的所有污染物以及大气、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洋等所有纳污介质加强统一监管,对重点污染源实行实时监控。继续消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探索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严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的联动机制,加大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力度,探索建立跨地区环保机构。开展环保督查巡视。健全环境信息公布制度,强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披露。

推行生态环保市场化机制。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和农产品主产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强化激励性补偿,提高其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扩大实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交易制度,创新有偿使用、预算管理、投融资机制。积极开展排污权、用水权等交易试点,探索建立节能量、林业碳汇等市场化交易方式和跨区域生态激励补偿机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节水管理。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健全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探索发展绿色金融,设立广东绿色发展基金。

健全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快构建生态文明建设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生态价值评价、生态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把环境、资源等生态因素作为各级政府进行重大开发和重大项目决策的重要评判依据。改革政绩评价考核机制,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指标纳入各地政府考核评价体系,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对各地政府进行差异化考核。建立资源环境离任审计制度。建立健全专家咨询机制和公众参与监督机制,对环境立法、执法、重大环境保护决策以及环保焦点事件实行公众听证制度。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终身追究责任。

第三篇 规划引导、补齐短板、完善载体、严格考评

把"十三五"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创新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充分发挥规划对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增强规划约束性,强化监督考评,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第一章 全力补齐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短板

坚持问题导向,正确认识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面临的问题和不足,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评价体系监测指标为重点,集中力量破解难点、补齐短板,确保全省在2018年全面小康综合指数达到97%以上,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着力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着力扩大居民消费,引导消费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以扩大服务消费为重点带动消费结构升级,努力开拓内销市场。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促进投资合理增长,注重优化投资结构,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以有效扩大投资需求形成有效供给。发挥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优化对外贸易结构,积极开拓出口市场,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培育对外经济新优势。大力激活民间投资,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水平。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价格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和可持续性基础上,"十三五"时期全省GDP年均增长7%,力争提前实现GDP比2010年翻一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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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增加科技研发投入。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大政府引导资金投入力度,建立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努力争取国家各类科技专项资金支持。推动科技、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构建覆盖全省科技企业成长全过程的科技金融业务链。加快实施科技专项,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完善和落实激励企业和社会增加研发投入的政策体系。力争到2018年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提高到2.7%以上。

着力增强社会安全措施。全力推进平安广东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加快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安全局面,提升群众安全感。强化交通事故源头治理和综合整治,进一步健全交通安全工作机制,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巩固重点消防安全隐患治理,进一步完善城乡灭火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提升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提高全民社会安全意识,充分借助媒介加大社会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力争到2018年社会安全指数提高到81.5%以上。

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建立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促进体系,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大力推进自主创业,建立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提高劳动者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促进劳动工资合理增长,健全收入分配调控机制。增加城乡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健全由要素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提高公共服务和民生财政预算支出比重,加大对农村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民生支出的财政支持。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健全农业补贴制度,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努力让经济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实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高于7%,力争提前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目标。

着力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各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住房保障资金投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努力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通过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形成"薄利多租"的住房商业模式。积极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建立完善农村住房规划建设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农村保障房机制,解决农村低收入家庭居住问题。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加大对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的信贷支持力度,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省内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异地贷款。促进住房资源合理分配。力争到2018年全省城乡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达标率提高到55%。

表5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评价体系参照表(略)

表6 广东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短板指标参照表(略)

第二章 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完善规划体系,增强政策支撑和要素保障,强化实施监督评估制度,建立保障规划实施的长效机制。

第一节 加强规划衔接

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纲领性和指导性地位,省级各类规划和市县规划要切实贯彻总体规划的战略意图和主要任务,做好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总体规划的协调,加强各项指标的衔接,确保总体要求一致,空间配置和时序安排协调有序,形成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

第二节 加强落实机制

强化政策支撑。研究制定一系列能够有效解决突出矛盾、营造公平环境、激发社会活力的重大政策举措。重点围绕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升文化软实力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政策储备、研究制定和协调落实,建立创新政策调查和评价制度,推动形成有效的政策预期和导向。

增强要素保障。加强资金、土地、能源及重要商品物资等要素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优先安排涉及民生、公共服务和城乡一体化等领域的财政支出和项目投入,集中财力保证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科学调控土地供应,合理调整用地结构,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空间布局,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重点发展平台开发、公共服务改善、重大基础设施和高端产业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土地需求。注重需求侧管理和供给保障能力建设,完善能源和重要商品物资管理。

第三节 加强监督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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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任务落实。按照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制订规划年度实施方案,与年度计划进行衔接协调,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责任,逐年逐项落实目标任务。强化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任务目标,把实施5项短板指标的推进工作作为年度任务重点,确保完成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必须纳入各地区、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分解落实到省有关部门和各地级以上市,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省有关部门和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将约束性指标和各项任务分解到年度,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加强评估考核。各级政府要强化对规划有关结构优化、民生改善、资源节约、生态环境和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建立分类指导、科学合理的各级政府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完善规划年度考核和中期评估制度,检查规划落实情况,分析规划实施效果,及时查找问题、解决问题。

加强社会监督。加大规划宣传力度,使公众深入了解"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宏伟蓝图,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发展热情。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创新公众参与形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及时公开规划实施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强化重大载体支撑作用

围绕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积极推进规划实施载体建设。在谋划一批重要改革试点、建设一批重大区域发展平台、培育一批创新发展载体的基础上,加快编制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新建一批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重大项目,作为规划实施的重要支撑。

第一节 编制实施重点专项规划

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领域为对象编制若干重点专项规划,各重点专项规划要深化和细化编制内容,量化目标,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列出项目清单,强化可操作性。以重点专项规划为指导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相关政策。重点专项规划于2016年底前编制完成并公布实施。根据实际需要,适时编制区域性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

专栏26 我省"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

1.广东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

2.广东省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

3.广东省开放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4.广东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5.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6.广东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7.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8.广东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

9.广东省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10.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十三五"规划

11.广东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

12.广东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13.广东省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三五"规划

14.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

15.广东省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16.广东省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

17.广东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18.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

19.广东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

20.雷州半岛生态修复规划

21.练江流域治理专项行动计划

22.关于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的意见

23.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5-2025年)

24.广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2020年)

25.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2015-2030年)

26.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27.广东省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年)

28.粤东港口群发展规划(2016-2030年)

第二节 合理布局重大项目工程

研究谋划一批重大工程项目,注重优化投资结构,提高重大产业和民生保障项目投资比重;注重优化区域布局,推动重大项目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谋划实施包括创新发展载体、现代产业新体系、信息化强省、区域融合发展、农业现代化、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现代能源体系、现代水利支撑保障体系、民生福祉、生态环境保护等十大重大项目工程包。加强重大项目储备,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十三五"重大项目规划建设总投资6.06万亿元,其中"十三五"期间投资3.22万亿元。

注 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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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个定位、两个率先”: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期间,对广东提出“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殷切期望,要求广东努力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排头兵、深化改革开放的先行地、探索科学发展的试验区,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

2.“四个全面”: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提出“四个全面”。2015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中明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

3.“三期叠加”:我国经济正处于增长速度进入换挡期、结构调整面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特定阶段。

4.按当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计算,下同。

5.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二〇二〇年比二〇〇〇年翻两番”。我省“十二五”《规划纲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提出“到2015年全省人均生产总值提前五年实现比2000年翻两番”目标。从“十二五”规划的执行情况看,这一目标任务基本实现。

6.3G、4G:分别指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

7.重大科技专项:计算与通信集成芯片、移动互联网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新型印刷显示材料、可见光通信技术及标准光组件、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和动力系统、3D打印、干细胞与组织工程。

8.三部两院一省:科技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广东省。

9.珠江人才计划:我省组织实施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粤财教〔2014〕323号)。

10.扬帆计划:由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牵头,联合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启动实施“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扬帆计划)”,针对粤东西北地区产业特点和人才投入不足、人才引进难、高层次人才少等实际,策划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帮扶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工作。

11.特支计划: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12.人才绿卡:为外籍产业领军人才提供入境和停居留便利,持卡人可办理2-5年长期居留证件,在购房与子女入学上享受市民待遇。

13.“三审合一”: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三审合一。

14.“四区”包括珠三角都市农业区、潮汕平原精细农业区、粤西热带农业区和北部山地生态农业区。“两带”包括沿海海水增殖、养殖农业带和南亚热带农业带。

15.“5+1”全链条:即延伸产业链、打造创新链、完善组织链、优化资金链、强化安全链,建设政府服务链,形成支撑农业现代化的主骨架。

16.一试三证:考生通过一次鉴定考核后,可同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港澳专业能力评估证书及国际专业标准联盟证书。

17.“6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18.以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4000元作为新时期精准扶贫标准。

19.2011计划:教育部和财政部确定实施的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于2011年启动实施。

20.林业四大重点生态工程:森林碳汇工程、生态景观林带工程、森林进城围城工程、乡村绿化美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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