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证更佳的浏览体验,请点击更新高版本浏览器
单位应当在每年
6月30日前向注册地海关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
注意:当年新注册登记企业次年报送年报。比如
2017年1月1日及以后新注册的企业,崇明园区,个人独资企业注册,今年(2017年)无需办理年报申报手续,2018年再办理。
https://www.chongmingkaifaqu.com/gongsizhuce/116783.html
© 2018-2024 chongmingkaifaqu.com 亿商汇创业孵化器 崇明开发区招商中心 网站地图